第一千零六十八章 何方妖孽

  夕阳西下,潮起潮落。

  波涛汹涌的大海恢复平静,在夕阳下显得无比柔和,一只只白色海鸟盘旋,逐渐了无生息。

  岸旁山洞内,枝条撑起粗布,以简陋的方式挡住海风。

  罗素睁开双目,发现自己躺在一张灰色粗毯上,一旁的木碗盛有些许清水。

  “这是哪?”

  空气中海风味浓重,罗素起身向山洞外走去,他身上穿着一件亚麻拼剪而成的衣服,很糙,好在皮糙肉厚倒也没觉得不妥。

  水之戒南雅、随身空间里面的东西都在,确认一下,基本没什么问题。

  走出山洞,罗素眺望远方海面,空气清新,一股子尚未受到污染的自然气息扑面而来。

  转身之后,他愣住了。

  只见夕阳斜斜落下,与海洋正对面的方向,一座山脉拔地而起,气势磅礴的巍峨主峰耸入云端。

  通天之柱遥不可及,半截山腰以上全部被云气遮盖,为威严壮阔增加了几分神秘色彩。

  罗素揉了揉眼,他从没见过如此高大的山脉,这已经不是山了,完全可以称得上是天柱。

  场面太过震撼人心,罗素双目微眯,想到某种可能:“难不曾我所在的世界,是洪……”

  “大哥,你醒啦!”

  大哥?

  罗素闻言转身,大老远便看到一个青年挥手跑来,考虑到青年一张欧洲款式的脸,他默默将之前的猜想划掉。

  可以是神话故事,但绝不是东方的神话。

  罗素审视跑来的青年,见其五官轮廓硬朗,浓眉大眼,宛若雕像一般刀削斧刻,顿时心头微酸,嘀咕道:“这小子长得真TM帅,快有我一半英俊了。”

  不过男人长得帅没用,花架子而已,身体棒才是硬道理。

  视线微微移动,待青年靠近后,他整个人都不好了。

  青年身材高大壮硕,古铜色肌肤油光发亮,两排坚实有力的腹肌之上,是两大坨雄性激素乱飙的胸肌。

  奔跑之间,胸肌紧绷,跳舞一般随着肌肉线条抖动。

  罗素:呔,何方妖孽?

  “大哥,你身体怎么样,好点了吗?”

  青年快步跑至罗素身前,满怀激动,眼角甚至还有一丝泪花:“你昏迷五天,父亲母亲都快急死了。”

  “大胸弟,不要乱攀关系,你谁呀?”

  罗素默默退开三步,保持一定距离,这种身高超过一米九的弟弟,他本能上是拒绝的。

  “大哥,你不认识我啦?”

  青年大惊失色,脸色瞬间白了下来。

  “都说了别喊大哥,你知道我是谁吗?”罗素试探问了一句。

  “当然知道,你是罗素,我亲生大哥。”

  “……”

  罗素沉默摸了摸一头黑发,无语道:“大胸弟,话不能乱说,你再仔细看看,就咱俩这样的亲生兄弟,轻则父母离异,重则家破人亡。”

  “大哥,你真的不认识我了?”

  青年面如金纸,咬着嘴唇:“我是珀尔修斯,你想想,一定记得我。”

  “珀尔修斯……”

  罗素双目微眯,这个名字很熟悉,著名的古希腊神话英雄,宙斯之子,英仙座的来源。

  其名气虽不比阿喀琉斯和赫拉克勒斯,但也绝不是什么无名之辈。

  比如,珀尔修斯斩下美杜莎头颅的故事,便传颂广泛,经久不衰。

  窃取重要情报,罗素不再多言,心灵感应破开毫无防备的珀尔修斯,窥探其中的重要记忆。

  珀尔修斯的记忆非常粗糙,自孩提时代起便每天出海捕鱼,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单调的生活和他性格一样,白得如同一张纸。

  简称,傻孩子!

  在珀尔修斯的记忆里,罗素搜寻到有关自己身份的情报,系统这次安排的身份,是一个渔夫家的长子。

  五口之家,父母二人、兄妹三人,除了罗素,其他人都是金发碧眼的欧款。

  他的来历和珀尔修斯一样,都是父亲斯派罗斯和母亲马尔马拉捡来的,区别是,珀尔修斯捡于海洋上的一口棺材,罗素则拾于一棵歪脖子树之下。

  除了罗素和珀尔修斯,五口之家还有一个小女儿蒂科拉,这是亲生的,不是捡的。

  在珀尔修斯的记忆里,罗素找到了‘自己’昏迷五天的原因,一场大海啸。

  海皇波塞冬不知哪根筋搭错了,卷席海浪淹没人类城池,一家五口所在的海岸渔村不幸遭到牵连。

  海潮淹没了与世无争的渔村,也带走了上百条生命。

  一家五口都在船上,才没被当场拍死,‘罗素’为了从海潮里捞起落船的蒂科拉,没有穿戴潜水设备,支身跳下汹涌湍急的海流,蒂科拉被成功救起,他却失踪了。

  等父亲斯派罗斯发现时,他躺在沙滩上,高烧不醒,一连昏迷五天。

  今天父母带着蒂科拉出海捕鱼,留下珀尔修斯照顾,然后就是罗素醒来。

  很简单的人物背景,罗素轻易就能代入,相信自己的演技,绝不会露馅。

  “珀尔修斯,我想起来了,你是我弟弟,亲生的。”

  罗素眼角挤出两滴泪花,随手抹掉弹在沙滩上,腐蚀出两个黑窟窿。

  他一把抱住珀尔修斯,被胸大肌挤得浑身难受,悻悻松开,一拳锤在他胸口,小声嘀咕:“这孩子,吃什么饲料长大的。”

  “大哥,你真的记起来了?”

  珀尔修斯瞪大眼睛,纯洁如他,总觉得哪里不对,不假思索道:“可是,你似乎变了很多……我说不上来,但肯定变了。”

  “变就对了。”

  罗素立即做出针对性调整,严肃脸道:“其实我已经失忆了,不想你伤心,才故意装作没事。”

  珀尔修斯闻言落泪,想要拥抱罗素,被一巴掌拍开,哽咽道:“大哥!你真好!!”

  “二弟你也好,大家都好。”

  罗素随口说道,眼瞅着胸肌又要跳舞,视线瞥到旁边:“趁着父……父亲母亲出海还没回来,我们去打点猎物,看把你饿的,脂肪含量都低于百分之八了。”

  “大哥,你说什么,我听不懂。”

  “听不懂就装没听见,这样你就没有疑问了。”

  罗素讲述做人做事的道理,为纯洁的白纸灌输先进人生经验。

  参照时代背景,假设现在是古希腊时期,他的经验来自两千多年以后,能不先进嘛!

  两人边说边走,珀尔修斯健步如飞,半人半神之躯身体素质惊人,没一会儿便带着罗素来到一处茂密山林。

  他随手捡起地上的碎石块,准备开始打猎,也就是用石头砸。

  以他的臂力,狮虎之类的大型野生动物,碰一下基本非死即伤。

  “珀尔修斯,你多大了?”

  罗素瞄了眼珀尔修斯油光发亮的二头肌,一头唾沫涂上去,啵唧啵唧擦了几下,确认没有上油,纯天然的。

  “十八了。”

  珀尔修斯回话,疑惑补充一句:“怎么了,有什么不对吗?”

  “没什么,可能是风太野,导致你长得有点着急。”

  “……”

  珀尔修斯没说话,耳聪目明听到树林深处有动静,快步冲刺,眨眼间消失不见。

  罗素跟上,视线中,珀尔修斯高高跃起,凌空摆出投掷的造型,肌肉紧绷,异常健硕。

  嗖!

  一声剧烈破空,石头像炮弹般飞出,在百米之外,精确击中一头大尾巴狼。

  轰隆隆!!

  石块贯穿地面,崩碎周边砸出大坑,溅起大片尘埃泥土,大尾巴狼……

  炸了!

  珀尔修斯愣愣看着这一幕,回过神委屈道:“大哥,我已经收着没用力了。”

  “天生神力不怪你,是那头狼不对,这么大一片林子,去哪不好,非得出现在这里。”

  罗素好言安慰一声,捡起一颗碎石:“旁边凉快去,今天我来打猎。”

  “大哥,你行吗?大哥,我记得你身子骨很弱。大哥,不行就别逞强了。大哥,还是让我来吧,至少今晚能有肉粥……”

  嘭!

  石头正中珀尔修斯脑门,打断他的喋喋不休。

  “不好意思,打偏了。”

  罗素耸耸肩,再次捡起一块碎石,闭目感应一番,猛地将碎石抛向高空。

  珀尔修斯仰头望天,嘴巴张成一个O型:“大哥,你想打鸟吗?”

  嘭!

  一声也不知道是什么的响声,惊得珀尔修斯急忙回头,就看到罗素手从身后拿回,并快步朝远方跑去。

  “大哥,等等我。”

  珀尔修斯只觉罗素速度惊人,脚尖离地仿佛在飞一样,等他赶上的时候,罗素正站在一头死鹿面前。

  “大哥,刚刚那是什么声响?”

  “哪那么多废话,扛着回……家。”

  “哦!”

  珀尔修斯不再多问,美滋滋扛起比他还要大上两圈的鹿,沿途捡了一堆柴火。

  ……

  是夜!

  山洞前火光烧红,噼里啪啦的柴火爆鸣声中,一家五口围坐。

  除了罗素,皆是大快朵颐。

  “儿子,你醒了就好,今天父亲我又是一无所获,太不称职了。”

  一把胡子的斯派罗斯感慨一句,用干瘦的手掌握刀,切下一块鹿肉分给小女儿。

  “……”

  罗素眨眨眼,这是在和他说话吗?

  感觉好奇怪!

  也就是斯派罗斯的记忆里,的确有含辛茹苦抚养‘他’二十年的记忆,不然肯定一巴掌拍过去,让其重新组织语言。

  “我吃好了。”

  珀尔修斯抹抹嘴,面前是一块大骨头,他一人就干掉了大半,勉强两分饱,但实在不好意思继续吃了。

  “怎么,你不喜欢吃肉?”

  “不喜欢,吃多了会胖。”

  珀尔修斯挠头:“大哥你病刚好,蒂科拉还小,留给你们吃吧。”

  啪!

  “胖怎么了,爱吃肉怎么了,人类花了几千万年爬上食物链顶端,不是为了吃素的。”

  罗素一巴掌拍在珀尔修斯脑门上,将面前少油寡盐的鹿肉推过去:“我胃口不好,这份归你了。”

  “咦,可是……”

  啪!

  又是一巴掌,珀尔修斯耷拉着脑袋,狼吞虎咽起来,眼泪刷刷往下掉。

  “好吃吗?”

  “有点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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