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四十四章 北辰的诡辩题

  “公孙先生错了。”

  听到这话,公孙玲珑微微一愣,随后问道:“不知小女子的回答有何问题?”

  北辰开口道:“方才公孙先生说过白马非马,按照这般说法以此类推,女子也非人。而先生刚刚的回答却是女子是人,前后岂不是自相矛盾。”

  “而且先生还说了自己也是女子,如此说来,先生莫不是觉得自己并非……”

  闻言,在座之人皆是不由的面露笑意,虽然前者的话并没有说完,但意思却很明显。

  若是按照公孙玲珑的思路说下去,最后只会的出一个结论,那就是她自己也不是人。

  这样一来,便使其陷入了两难的境地,若是不服输的话,就要承认自非人。

  而瞬间反应过来的公孙玲珑也是紧皱着眉头,脸色很不好看,没想到一时大意之下居然被对方给路了。

  有心想要辩解,但却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因为对方是顺着自己的逻辑继续推论的。

  推翻了北辰的言论,就是在否定自己的话。

  这一局公孙玲珑已经落了下风,不过即便如此她也不愿轻易认输。

  随后开口道:“国师大人能言善辩,当真另玲珑佩服。”

  北辰道:“我只是随意说说罢了,若有不当之处,还希望先生莫要在意。”

  公孙玲珑回道:“小女子怎敢介意,不过没想到大人师出道家,居然还精通辩合之术。”

  北辰笑了笑:“无论是儒家六艺还是鬼谷纵横之术,亦或是名家的巧辩,无不包含于天地大道之中,这算不得什么本事。”

  公孙玲珑又道:“国师所言有理,既然道家包容万物,那想必您对于辩合之术也有着颇高的造诣。方才都是我与儒家在切磋,不如大人也来出一道题目如何?”

  虽然刚才他被路了一把,但却并不服气,于是便想要让对方出题,然后再由自己解开,这样便可以扳回一城。

  先前是自己大意了,只要小心一些,她并不认为前者一个道家中人可以在辩论上胜过她这个专业人士。

  听到这话,北辰微微挑眉,他自然明白对方的意思。

  原本自己只是一时兴起所以插了两句,但现在公孙玲珑都这么说了,他当然也不能退缩。

  随即便答应了下来:“既如此,那我就献丑了,若是说的不好,诸位莫要见笑。”

  “国师大人过谦了,请开始吧。”

  公孙玲珑说道。

  北辰稍微思量了一下,然后开口:“有三个人住客栈,不过因为囊中羞涩,所以只能合开了一间房。

  一间房的房费是三十钱,每个人都出了十钱。不过客栈掌柜心善,在见他们如此清贫后便退回了五钱。并让店内的伙计将钱还给三位客人。

  而伙计一时贪心,便从中间私自扣留了两钱,只退给那三人每人一钱。

  说到这里,北辰停了一下,随后看向左右两侧的人,问道:“请问,这三个客人一共花费了多少钱财?”

  闻言,众人皆是有些意外,他们没想到问题居然如此简单,而且这也并不是辩合之题吧?

  不过既然已经发问,自然还是要答的。

  一个儒家弟子拱手道:“三人先是凑出了三十钱,后来又拿回了三钱,一共是二十七钱。”

  北辰微微点头:“不错,三个客人每人出了九钱,加在一起是二十七钱。不过伙计还偷拿的两钱,这样算下来一共便是二十九钱。”

  “如此算法可对?”

  北辰接着问道。

  听到问话,无论是儒家弟子还是公孙玲珑都点了点头。

  而这时,北辰又问道:“但是开始他们一共拿出三十钱,那么还有一钱到哪去了?”

  当听到这个问题之后,众人皆是一愣,也是感觉到了不对劲。

  “对啊,这些加起来共有二十九钱,那剩下的一钱呢?”

  “难不成是我算错了?”

  众人心生疑惑,然后便开始重新计算,可连续计算了好几遍之后,得出的答案还是二十九钱。

  这种结果让儒家弟子们有些懵,虽然心中总感觉那里不对劲,但却说不上来问题出在哪儿。

  越是按照这个思路去向想,就越是有一种毛骨悚然的感觉,十分诡异。

  之前的公孙玲珑能言善辩,但他们却知道对方是在巧言令色,应是把黑的说成白的。

  但北辰却并没有靠言语来辩说,从头到尾他都只是在问问题。

  这样的答案是他们自己得出来的,跟别人没关系。

  不过,正因如此才更加让人无奈,在推演了多次依然没能解开这个问题之后,便开始怀疑自己。

  是不是自己忽略的什么,亦或是哪里算错了。

  除了儒家弟子外,一向能言善辩的公孙玲珑此刻也是皱着眉头,她也不知道这样的问题该如何解答。

  思路似乎陷阱了一个死胡同,怎么转也转不出来。

  伏念与张良也是微微蹙眉,思考这这个问题,他们也知道这个题目里有点门道,与普通的辩合题不太一样。

  看着那些儒家弟子们苦恼的样子,北辰嘴角露出一丝笑意。

  这一题其实并不算难,只不过并不能将其当作计算题来做。

  因为,这本质上是考验人的思维逻辑的,在这种况下若是无法找出矛盾点,又怎么能破题呢?

  这一题的核心就在于误导,将两件不可能同时发生的事,很是巧妙的融合在了一起。

  就像是在面对两天平行线时,非要求出一个交叉点,这可能吗?

  虽然题目中的那三个人却是花费了二十七钱,而伙计也确实偷拿了两钱,但这两件事却并能硬拼在一起求和。

  至于那所谓的剩下的一钱,也是根本就不存在的。

  因为在伙计偷拿钱的时候,三人已经将房费交给了掌柜,不同时间点下的事怎能相提并论?

  所以,正确的计算方法应该是:

  掌柜那里有二十五钱,伙计偷拿了两钱,再加上退给客人的三钱,加在一起刚好是三十钱。

  若是问题的本就存在问题,又如何能得出正确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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