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17章 孙承宗的顾虑

  崇祯皇帝朱由检看见老师的眼圈红了,心中一软,辽东关系重大,他不是不清楚,同时,崇祯皇帝朱由检也很清楚,辽东的那帮人就跟中国足球一般,硬是要让一支二流水平的地方性球队去参加欧冠,是瞎胡闹,但手里只有这样的球队,这怎么不让他这个中国足球的老大而烦心的啊!

  “老师,您别心急,这几日朕就把这两件婚事办完,您到了前线,多跟朕联络,朕给你配备一个电台,您可以随时直接跟王承恩联络,好不好?”崇祯皇帝朱由检握着老师的手,感觉老师那老手,都是骨头,冷冰冰的,心里一阵心疼。【】

  崇祯皇帝朱由检将老师孙承宗的手,握的紧了紧!孙承宗感受到了皇帝的真挚,也知道皇帝,尤其是这个时候的皇帝,心中痛苦,所以虽然在百忙之中,为皇帝办这两件有些滑稽的婚事,但是孙承宗还是很开心的!

  “皇上,不管辽东的局势如何,都是咱大明的国土,万万不可失去信心,皇上要是失去了信心,底下人就更没有底了,如果辽东丢了的话,大明北方再无屏障!建奴可以随时打击我大明京畿地区!”孙承宗趁着皇帝心情还好的时候,赶紧将憋了许久的心里话说了出来。

  孙承宗虽然跟皇帝接触的时间不多,但对大明,可以说将心都差点掏出来!而且,孙承宗觉得自己比皇帝可能更加的了解大明!

  “老师,您别太担心了,您说的这些。朕都清楚。但是大明现在的情况。您都看见了吗?朕没有资源,朕没有钱,要用钱的地方实在是太多了!”崇祯皇帝朱由检不想跟老头深谈的,但是被老头给用话僵住了。

  孙承宗叹口气,“皇上的难处,老臣哪里会不知道?内忧外患,这不是老臣在说大明的不好,确实现在就是这样的。皇上的改制,可能急了一些,如果再缓缓,再多跟江南的门阀们搞好点关系,应该会缓和一些。”

  崇祯皇帝朱由检憋着一肚子的气,他不知道怎么去说,而且,跟孙承宗这样的七旬老头,他虽然很尊重,但人老了。固执,这是不争的事情!他不知道怎么劝说老头。

  崇祯皇帝朱由检点点头。这些道理,他又如何会不知道,但是,这一世的他,是不可能再像上一世一般,将所有的微薄资源再不管不顾的都投入到辽东去,投入到那个永远都投入不满的无底洞当中去。

  崇祯皇帝朱由检不想走老路,不想等,不想等建奴,等辽东将门,等中原反民,等江南门阀一起将大明给榨干耗尽!等到大明到处都是人吃人!等到大明什么都没有的时候,那百万农民军进北京将自己逼的上吊自尽的场景!

  孙承宗见皇帝点头了,不再说什么,反而心下愧疚,举得自己给皇帝太多的压力了!在这四年当中,虽然孙承宗跟崇祯皇帝朱由检在一起相处的时间不多,但是皇帝的勤政,皇帝以检荀楼的身份浴血沙场,皇帝亲自上城墙跟建奴大军厮杀,为了大明舍生忘死的一幕幕,他都记得清清楚楚,孙承宗相信,这已经是上天能够给大明赐予的最好的一个皇帝了,在孙承宗的心中,崇祯皇帝朱由检已经超过了秦皇汉武!

  回到了承乾宫,崇祯皇帝朱由检仍然在孜孜不倦的工作着,今日的两起求婚,并没有让他放缓自己的工作节奏!

  他的工作重心仍然在大明的京畿地区的法制和政务建设方面!在一个法制健全的国家中,创造和解释法律的核心机构为政府的三大部门:公正不倚的司法、民主的立法和负责的行政。而官僚、军事和警力则是执行法律,并且让法律为人民服务时相当重要的部分。除此之外,若要支持整个法律系统的运作,同时带动法律的进步,则**自主的法律专业人员和充满生气的公民社会也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封建社会法律由代表地主阶级利益的国王或者大臣制定;资本主义社会法律由代表资产阶级利益的议会制定。

  大明的法律都由着崇祯皇帝朱由检一个人来规划!

  革命和改革都是围绕着这一主题。

  封建社会的人治也是因为法律的基本精神不在于人民,而仅仅是为了维护封建地主的统治次序,而弥补其不足。老百姓的得失主要取决于统治阶级的仁慈。所以封建社会人治和法治是互补的关系。

  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由人民而立,并保护人民的利益。这是社会主义社会法律的基本精神。法律的基本精神既体现了国家性质,也反映了社会矛盾。

  法律是最高的社会规则,掌控了法律就等于掌握了人类的命运。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应该由人民来制定,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应该被人民所掌握。如此才可确保国家性质的纯粹性,调和社会矛盾的有效性。

  法律条文是死的,人是活的,法律是为了规范活着的人而不是死去的人。法律工具主义者把法律当成了僵化的工具、不变的教条。它违反了民主法治的基本精神。法律是人类社会创造的客体,也是人类解放自身的工具,它反过来影响人类社会的发展。

  要避免法律和人类社会主客体地位颠倒的情况发生。确立起人的主体地位和对法律制度的深刻反思。因此执法者执法过程中,不仅要熟记法律制度还要深谙法律的基本精神,如:“法律的基本精神就是要在分清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弘扬正气、匡扶正义。”

  “法律的基本精神是所有权。”

  “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是为人民服务的工具,而不是统治阶级统治人民的工具。”

  “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还应该考虑其对人民的利是否大于其对人民的害这一基本原则。如利大于害,哪怕违反了法律,也应该法外开恩,如害大于利,哪怕没有法律规定,也应该为民除害。虽然这带有某种美好的愿望,但只要明确人民才是社会主义社会的立法主体,其实它就可以通过立法来实现。”

  法律首先是指一种行为规范,所以规范性就是它的首要特性。规范性是指法律为人们的行为提供模式、标准、样式和方向。法律同时还具有概括性,它是人们从大量实际、具体的行为中高度抽象出来的一种行为模式,它的对象是一般的人,是反复适用多次的。法律还具有普遍性,即法律所提供的行为标准是按照法律规定所有公民一概适用的,不允许有法律规定之外的特殊,即要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旦触犯法律,便会受到相应的惩罚,对其教育,改良。

  崇祯皇帝朱由检所需要建立的一套是资本主义社会的法律,并能够使得这套法律跟现行的大明律法完成无缝连接,这本身,是相当大,也相当复杂的一个工程!

  “皇上,该歇着了。”王承恩大着胆子提醒道,他也是被徐国伟找来的!徐国伟可没有胆子提醒皇帝,只能去找王公公来。

  崇祯皇帝朱由检看了一眼窗外,已经是天色大亮!他有是一夜未眠!

  “今日就将张慧仪接过来吧。”崇祯皇帝朱由检忽然道。

  王承恩被皇帝的话,微微的惊了一下,转瞬又不得不提醒道,“还没有跟张家商量过呢。”(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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