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三一章要打就打谁怕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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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经,全旭希望后金可以分化,从而变成一盘散沙。

  事实上,除非皇太极死了,否则,这件事情根本就不可能实现。以皇太极的脑袋,其他人玩不过他。

  在此时的后金,几乎大部分权贵都是文盲,也可以说是勇猛有余,谋略不足,像阿敏、莽古尔泰,包括代善,都不是皇太极的对手。

  唯一一个多尔衮,脑袋也不是白给的,偏偏,这货不能生育,如果他有儿子,那么乐子就真大了。

  当然,如今的多尔衮还小,只算是一只小狐狸。

  在皇太极面前,多尔衮还需要收起獠牙和利爪。

  皇太极最大的运气,就是他遇到了一群傻兄弟,他的智商可以碾压其他所有兄弟和子侄,不像南北朝时期的燕国。

  燕国最大的悲剧就是慕容皝的儿子们太强了,他的次子慕容雋是前燕皇帝,五子慕容垂是后燕开国皇帝,幼子慕容德建立了南燕,侄子慕容云建立了北燕,而且四燕相征伐,相不相融,慕容家族出来的都是文武全才,兄弟子侄人才倍出,造成了谁也不服谁的局面,结果,狗脑子都打出来了。

  皇太极的幸运的地方,就是他聪明人,都他人都笨。

  事实上,聪明人多了,其实并不是好事。民国时期,就是聪明人太多了,每个人都想当老大,或者说,采取自己的理念,结果斗成一锅粥。

  此时最高兴的莫过于曹化淳了。

  全家军之强,他看在眼里,可以毫不夸张的说,现在的全家军是大明最强的军队,在陆地上可以打得建奴退避三舍,望风而逃,在海上,连郑芝龙也不是对手。

  郑芝龙非常跋扈,弹劾他的奏折也不少,只不过,大明水师是短板,比步兵更加悲催,所以,面对跋扈的郑芝龙,只能忍着他,哄着他,只要他不反,哪怕是洗劫村镇,朝廷也当作看不见。

  直到郑芝龙惹到了全旭,全家军以弱克强,直接把火药装在小船上,连人带船撞向对方,采取如此悲壮的方式,把郑芝龙打得没有脾气。

  曹化淳的情报有很大的局限性,他只知道一部分,而不知道全部,他并不知道,全旭的自杀船,其实并不是决定性的作用,充其量只是落井下石。

  就像郑芝龙摆开阵势,直接放自杀船,如果没有飞鱼战舰的功劳,其实全旭让六百多名小矮子上去拼命,可以取得战果,但是绝对无法取得如此巨大的战果。

  作为大明的最强军队,在全旭出镇辽东以来,朝廷就没有接到来自辽东的战损报告,虽然捷报也不多,可是却接连收复了辽南四州以及广宁府,凤州府双城卫以及湄沱湖沿岸等广大地区。

  从地图上看,建奴的地盘被全旭三下五除二收复了三分之一多一点,现在他还没有提出,全旭却自动发起攻势。

  无论战果多大,态度放在这里。

  至于能不能灭掉建奴,其实不算太重要,只要建奴不闹腾,这天下就太平了。

  尽管全家军准备在打仗,事实上对于辽东的农耕却没有受到影响,物资储备仓库里,早已堆积如山,罐头工厂的生产规模已经扩大了三倍。

  威尼斯充当二道贩子,把辽东的罐头贩卖给葡萄牙人、荷兰人甚至西班牙人,通过实践检验,这种罐头可以减少海上水手少生病,非战力减员,对于这些罐头,价格贵点是可以接受的,再贵能贵得过人命?

  只不过,全记的罐头肉,越来越水了,大量的动物内脏、各种边角肉,混合着大量的淀粉,而且咸得要命,而且罐头分为外销型和内用型。

  内用型还能保证一斤肉,可以做成十斤罐头,外销型则是一斤肉做成二十斤罐头,淀粉里面的肉,需要用放大镜才能看到。

  数百上千人一起下地劳动的场景是相当壮观的,这让曹化淳对辽南有了崭新的认识,全旭给崇祯携带的礼物,也分批装船,像各种海鲜罐头,什么鱿鱼、龙虾、什么麻辣、什么红烧,风味也变得更丰富。

  “曹公公,过来尝尝,这是麻辣生蚝,你尝尝!”

  “好麻,好辣……”

  “不麻不辣没有味道!”

  全旭指着刚刚打开的一排排海鲜罐头道:“这生蚝啊,是……”

  全旭突然想起如果告诉曹化淳这是男人的加油站,他会不会生气?

  不过,全旭想了想,还是压低声音道:“曹公公,这是给陛下准备的,还有一种特效!”

  “什么特效?”

  “壮阳!”

  “咳咳……”

  全旭收起筷子:“你咳嗽它也壮阳,虽然效果不如虎鞭,也不如鹿茸,却是难得的食补!”

  “这样的好东西,一定给皇爷尝尝!”

  曹化淳丝毫没有不好意思,一边吃一边问道:“这是什么东西?”

  罐头一大特色就是用了大量的辣椒和麻子,辣椒的种子是全旭从后世带来的,在辽南全旭种了八千多亩辣椒,可惜,很多人不喜欢。

  “这是海蛎子,这是八爪鱼,这是鲍鱼,这是花蛤,这是扇贝……”

  曹化淳吃得满嘴流油:“好东西啊!”

  “确实是好东西!”

  全旭指着大海道:“毛帅也是,守着大海居然能饿的皮包骨头,也是没谁了,对了,毛帅现在怎么样?”

  “不太好!”

  “那帮人本来也想弄死他的,只不过咱家给拦了下来,这头倔驴啊,不识好歹!”

  “武人嘛,直肠子,一根筋,曹公公大人不计小人过,回头到了京城,我去找他聊聊!”

  “修武伯不是想去征讨建奴?”

  “这是小事,我去去就来,快则十天八天,慢则一个月,咱们到时候一起回去!~”

  全旭这次出兵,携带的战马全部是蒙古的铁蹄马,这种战马虽然矮小,却在不打马蹄的情况下,日行三四百里,简直就是为了远程奔袭而生的战马。

  这种战马耐力好,而且非常容易养活,也不像阿拉伯马那么娇贵,至于汗血马?

  全旭还没有见过,等将来有机会再弄。

  崇祯五年的三月十六日,位于金州城外的校场上,随着战鼓声声响起,全家军的步骑共计约两万人马在此校阅。

  众将领兴奋异常,将士们也摩拳擦掌,蠢蠢欲动。

  全旭建立了健全的机制,身为职业战兵,只有在战场上,他们才能获得他们想要的一切,比如说土地、财富,甚至女人。

  全旭虽然不给全家军将士们分发媳妇,可是会与各镇、保联系,解决将士们的婚姻问题,也是采取原始的相亲介绍,双方看对眼了,开始办理婚书,分发奖励。

  与后世一样的情况,拥有的地多,拥有的财富多,这样的人哪怕长得丑陋一些,也非常说到媳妇,就算长得好看,口袋里没钱,说媳妇一样困难。

  这是非常现实的世界,嫁汉嫁汉,穿衣吃饭,能帮助女方解决吃穿问题,才能带来幸福,谁愿意跟着你要饭?

  全家军将士在辽南却是比较有钱的一部分人,他们有自己的田地,有自己的产业,所以,也比较容易解决个人问题。

  全家军在这两年的时间内,并不是没有发动过战争,但是大部分全家军将士却没有机会立功受赏,他们有些急了。

  全旭望着众将士道:“我知道,大家等这一刻等得太久了,大家做梦或许都想,出去杀一个血流成河,咱们废话少说,只说一点,关外的庄稼熟了,咱们去收割!”

  “收割!”

  全旭接着说道:“咱们从建奴手中夺回了辽南四州,夺回了广宁卫、双城卫,凤州,但是够吗?”

  “不够!”

  “没错,吃了我们的,要给我连本带利的吞出来,此次出战,所过之处,面对不投降的部落,牛羊杀光,草料烧光,牛马抢光!”

  听着这话,全家军将士更是两眼放光。

  全旭扬起胳膊:“本帅与尔等同在,出发!”

  “出发!”

  踏步声响起,黑衣黑衫的全家军将士,举着黑色的战旗,开始一路向北。

  ……

  “他真是这样说?”

  皇太极望着范文程,表情非常平静,既不喜,也不怒,而是非常平淡,仿佛一切与他无关。

  “不敢欺瞒汗王!”

  范文程哭丧着脸:“全旭此子声称您要是不给,他就过来抢!”

  “说得也是啊!”皇太极缓缓道:“全旭出镇辽东,两年多来,几乎闷着头垦荒置田,如果不打这一仗,只怕说不过去!”

  范文程疑惑的望着皇太极,心中暗暗嘀咕。

  皇太极是气糊涂了吗?

  怎么向着全旭说话?

  皇太极长长叹了口气:“还真以为我怕了他,我们大金勇士是不可战胜的,来人!”

  “汗王!”

  “传本汗金箭王令,命令八旗各部,抽调精锐,向双河卫城集结,他要打,咱们就打!”

  经过两年多的恢复,满八旗已经补充上了八旗的编制,凑一凑,六七万人马还是可以凑得出来的。

  现在的皇太极虽然没有拿到全旭的一五零毫米的野炮,但是通过从关中劫掠而来的工匠打造,以及从明军手中的抢来的大炮,足足有两百多门,而且秘密储备了五六千斤火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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