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步卒破营

  马与人一样,在负重与不负重的情况下是两个概念。

  经过特别训练的马拉松选手,他们跑数十公里轻轻松松,但若让他们负重个五十斤百斤的重物,他们能跑下一半就很不错了。

  大唐的骑兵身披锁子甲,马刀长枪加上人的重量,至少也在二百斤开外,更重的甚之。

  马的体力远胜人类,这足足八里的急速奔行,虽不至于让它们精疲力竭,却也消耗了它们极大的体力,不能以最佳的精神状态作战。

  花费短短时间换马,就如磨刀不误砍柴工一样,将战斗力最大化。

  在唐王朝目前也只有罗士信掌控的边军有这个资本如此奢侈!

  大地在马蹄下飞速地倒退。

  仅剩余的一里间距转瞬及至。

  粘怗部落得到消息也在短时间内慌慌张张的组建了一支骑兵队,蜂拥着前来堵截。

  密集的箭雨从前面无声无息地袭到。旁边的五、六名将士瞬间身上中了三箭以上,翻滚着掉下马去。

  苏定方、薛万均都不是第一次与突厥作战,早已习惯他们的弓箭,大声呼喝着,将手中兵器舞的风雨不透,细微碰撞声不绝于耳,箭支纷纷下落。

  “杀!”

  万名唐军骑兵见敌人已经迎击上来呐喊着加速冲锋,在靠近突厥兵的那一刻再次将速度提升了上来。

  苏定方催马向着敌军猛冲,右手舞动长枪。薛万均舞动着大刀,两人冲在最前边,争先恐后的先前突进。

  乱世出英雄!

  在这个烽烟并起的乱世。能够凭借战功爬上来的将军就没有一个等闲之辈。

  苏定方彪悍骁勇,枪出如龙,幻出漫天枪影,凌厉无匹,破入人群之中,挡者披靡,杀得左右突厥兵前仰后翻。苏定方的武艺本就不俗。又有罗士信这枪术大宗师的指点,近年来的武艺更是突飞猛进,举手投足也有一定的达人风采。

  薛万均的表现也分毫不差。手中大刀气势磅礴,只一闪一刀,冲在最前的两名敌骑应声而倒,好不威武。

  迎击来的突厥兵。是临时临急组织起来的兵马。并没有做好充足的准备,面前苏定方、薛万均加上万余唐军,凶猛冲杀,只一瞬间的功夫,便杀散这股突厥兵,顺着他们冲杀出来的道路,破入了突厥大营。

  这边唐军破入突厥大营的时候,粘怗部落的首领粘怗忽而方干让儿子叫醒。

  “父汗。唐军已经杀进部落里来了。”粘怗忽而最小的儿子哭喊着道。

  粘怗忽而昨夜与罗艺吃喝的痛快,他是属于酒性发作较慢的那一群人。这一回到族部,方才酒意上涌,以至于宿醉不醒。

  早有人向他禀报,始终叫他不醒。

  粘怗忽而的长子已经成年,擅自做主的安排迎敌。

  粘怗忽而余下的几位儿子也先后开始组织部落里的勇士战斗了,只留下十岁的幼子继续叫着。

  听到幼子的哭喊,粘怗忽而便如大冬天里冷水浇头,一下子便清醒了过来,刺耳的兵器交错之声、士兵的呐喊与惨叫声嘈杂地交织在一起。

  “来的怎么这么快?”

  粘怗忽而失声失色,在这方面他并不打算全听罗艺的,罗艺让他不必着急慢慢来,唐军一时半刻来不了。他不以为然,等唐军来了在做备战,那就来不及了。局势发展到了这一步,一直小觑中原的突厥已经不敢有任何的轻视之心,更何况他们面对的是罗士信。能够吓得突厥小孩听哭的恶灵之首。可是就算如此,他也想不到唐军会来的那么快,快的他连片刻准备时间都没有。

  “快,来人!”

  粘怗忽而哪里还顾得此刻身上只穿着一件内裳,连哭泣的爱子也顾不得安慰,直接冲出了撵帐,大吼道:“快,快去乌部落、哈姆默德部落求援,将我的盔甲取来……”一边做着决定,另一边高呼着鼓舞士气,“我们突厥是狼神的后裔,现在我们的族部受到了恶灵的袭击,所有勇士拿出你们的兵器,将来袭的恶灵打退。”

  高吼声中,粘怗忽而在佣人的帮助上披上了战甲,往战局最激烈的地方冲杀了过去。

  在前方打的真激烈的时候,罗士信率领的后方军已经抵达粘怗部落外围。

  罗士信拍了拍赤骠的颈部,直接站在马背的马鞍上,踮着脚来眺望战场:赤骠高大魁梧,罗士信也身形高挑,这一站看的极远,前方的战况都在他眼中:在春日阳光的照射下,唐军如潮水一般,发起一波又一波的猛烈冲击:他们高举着无数火把,一面四下里放火,一面在与四面涌来的突厥兵展开白刃战。

  以战局来看,他们是占据优势上风的,毕竟一方是有备而来,另一方是仓促应战,一方是养精蓄锐,另一方却是心神疲惫。

  这之间的差距是不可同日而语的。

  不过罗士信也看出来了,不论是苏定方还是薛万均后续都有些乏力。

  并不是他们不能打,而是骑兵给限制住了。

  骑兵最大的优势是机动力以及加速爆发出来的那股冲击力量,失去了机动性与冲击力量,骑兵的效果威力至少削弱一半。

  此次攻战与昔年袭击阿史那部落不一样,阿史那部落是奇袭,而打粘怗部落是强袭,双方彼此还是有着本质差别的。

  粘怗部落有时间做准备而阿史那部落是一点准备的时间也没有。后者自然能够将骑兵的优势发挥出最大效用,而前者因为有点准备,不至于乱成一锅粥,还是组织了一定的反击力量,将唐军骑兵的速度突破的冲击力都给限制住了。

  不过苏定方、薛万均都不是等闲之辈,作为三军统帅的他们,已经意识到这点问题所在,开始不断的分兵制造混乱,以乱而稳定优势。

  “发出信号!让薛将军、苏将军,分作左右杀出来。”

  “薛永,你率领本部陌刀从大营的正南方杀进去!”

  “莫虎儿,你率领战锋队为右翼,从东南方突杀入营!”

  “奎托斯,你率领跳荡兵为左翼,从西南方突杀入营!”

  “你们是三人听着,薛、苏两位将军已经帮助你们搅乱了敌营,在这种优势面前,你们还拿不下这粘怗部落,就别来见我!”

  一个个的命令从罗士信的口中颁布出去,攻破粘怗部落的主力不是苏定方、薛万均所领的骑兵,而是薛永、莫虎儿、奎托斯率领的步卒。在冷兵器时代,这攻坚的主力永远是步卒。步卒的灵活性是骑兵万万比及不上的。

  罗士信这边军令一下达,训练有素的大军在第一时间活动起来。

  在薛永、莫虎儿、奎托斯的率领下,涌向了粘怗部落。

  而苏定方、薛万均也在第一时间下达了左右翼突围而出的消息。

  陌刀手、战锋队、跳荡兵的杀入对于粘怗部落是致命的。

  突厥部落固然不像中原一样街巷有序,适合步卒展开巷战,但是相互之间帐篷还有帐篷外搭建的灶台等等必需器械都成了阻碍战马灵活的存在,使得双方骑兵不能灵活的施展手脚。

  发现这一点的突厥兵弃马而战,以步战骑,取得了效果,限制住了唐朝的骑兵。

  然而陌刀手、战锋队、跳荡兵这三支步卒的杀入,情况立刻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

  步战与骑战不同,骑兵不重视招式技巧,相互冲杀因为速度太快,以劈砍为上很而难施展高明的技巧。步战则是不同,因为近距离的拼杀,对于技巧装备更加看中一些。

  精良的装备以及短兵相接的战法招式,唐军都经过特别训练的。招法并不能算是高明,可是都是几千年累积下来的战场杀敌之术,简单有效而且实用。反之突厥习惯马战,对于步战涉猎不深。寻常的族中勇士也没有接受过正统的训练,至于装备那就更加不用说

  唐军的队正以上级别的军官都身着铁甲,寻常步卒虽然是皮甲在身,但心脏,脑袋这些要害地方都是用铁皮特殊加工过的。比之突厥身上兽皮裹成的皮甲,效果何止好上千百。

  突厥骑兵与大唐骑兵相比起来,突厥骑兵或许能够依仗草原民族的优势在各个方面胜大唐一筹。但是在步卒这方面,突厥就算跳起来也够不着大唐的脚底心,这交战起来只有碾压的份儿。

  薛永如今已经成为了经验丰富的陌刀将,领着陌刀军以推墙战法前进,一步一步速度不快,但无可阻挡,在陌刀面前连人马都能碾碎,何况区区人类,一路横冲直撞,所到之处,鬼哭狼嚎,死尸遍地。

  战锋队队如其名,正是当任突击手的步卒,他们一个个手持横刀,在莫虎儿的率领下充分的发挥着自己的机动性,在人群中往来冲杀着,横刀本就是步战利器,当世少见的名刀,将士们挥舞起来,血肉横飞,残肢断臂随处可见。

  至于左翼的突厥更是凄惨……他们遇上的是一位煞神……奎托斯!

  这个来至于至西方的黑子因为无法骑战的缘故,一直没有表现的地方……

  现在这里正是他的舞台。(未完待续。。)

  ps:第一更,第二更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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