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章 放下一切的觉悟

  人生四大喜:久旱逢甘雨,他乡遇故知,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

  罗士信也将迎来人生最大的一喜。

  他与平阳的婚期终于近了。

  武德七年,十一月十一日,作为后世人所共知的光棍节,罗士信将会在这一日摆脱他光棍的身份,成了有妻一族,而且他的妻子还是大名鼎鼎的巾帼英雌平阳。

  罗士信自是满心欢喜,坐等婚期来临。

  不过在婚期来临之前,罗士信还要去安抚一下小醋坛子……郑丽琬。

  平阳与郑丽琬已经有了默契,前者劝服李渊,认同罗士信再娶一妻,以大唐地位最高的女性的额外身份,接受郑丽琬与之平起平坐。而郑丽琬则承认平阳为发妻,先娶入门。

  在这方面罗士信实在没有什么处理的办法,他唯一能够想到的就是两个一起娶,但显然这是异想天开。古时固然是有三妻四妾的考究,但三妻中也需分一正妻与二平妻,不是想怎么样就怎么样的。所以如果让他来选择,不管他怎么选,都会对不起另外一个。而且会因为厚此薄彼造成彼此的矛盾与不和,罗士信可不愿意家里成为一个宫斗的场所。

  但好在平阳通情达理,郑丽琬的理性才智,使得她们都愿意为了他而后退一步。对此罗士信自当是感动带着些许愧疚,对于平阳、郑丽琬加倍的爱护呵护。

  这与平阳的婚期将近,罗士信知道郑丽琬的心里一定很不舒服。特地前往郑府,排解排解小醋坛子。

  郑丽琬亦确实郁闷,罗士信战无不胜。战功彪炳,平阳亦是女中英雌。两人的成亲被誉为是郎才女貌,整个长安都在讨论着这个时期。想着自己的心上人,即将与别的女人结婚,整个人就如干瘪的茄子,闷闷不乐,茶饭不思的。

  郑仁基见爱女如此。心里也不好受,只是也不知如何劝说。因为在他看来,这一切却是郑丽琬的不对。

  郑家也是名门大户。作为荥阳郑氏女,他从来未想过自己的女儿给人做平妻。只是阴差阳错,弄成这样。同时平阳作为大唐地位最高的女性,郑丽琬稍次于她。到也不是不能接受。

  郑仁基觉得既然接受了。那就看开一些,斤斤计较又成何体统。

  迂腐如他,自然很是信奉所谓的“七出三不去”,七出中的善妒可是女性的大忌。

  若是以往,郑仁基早已劈头盖脸的一套说教。但是失去了一次女儿的他,对于郑丽琬的心态也跟着变了,变得格外溺爱,以往那严厉的态度来了一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变成了一个慈母般的父亲,不舍得那般教训了。

  见罗士信到来。郑仁基还是极高兴的,还带着几分的悔意。若是当初不那么快的答应崔氏,那现在他也不必那么麻烦。

  “有些日子没见琬儿,心底有些挂念,所以特地来看看她。”罗士信毫不掩盖自己的来意。

  郑仁基并不将罗士信视为外人,也知这个时候能让女儿开心起来的,也只有他了,这里也毫不迟疑的道:“丽琬就在后院,你自行去便是了。”

  罗士信轻车熟路的来到了后院,隐隐约约中,耳中听得阵阵琴声。他是个大老粗并不懂琴艺,但对于音乐的辨识力还是有些的。琴音婉转,曲调缓慢悠长,透着一股哀怨的感觉。

  “这丫头!”罗士信心中充满了怜惜,加快了脚步。

  郑丽琬一曲弹罢,忍不住长叹了口气,囔囔自语道:“不知他现在在干什么,有没有想我……哼,一定没有了,那个负心薄情的家伙,现在高兴都来不及呢……哪会想到我这个可怜人。”

  “负心薄情!你说的,不会是我吧,我真有怎么差!”

  朝思暮想的声音突来传来,郑丽琬眼中露着几分幸喜,回过头去果然见罗士信就在不远处站着,脸上似笑非笑。

  想起先前的自言自语都让他听了去,不免大羞,蛮不讲理的道:“是啊,你比我说的还差呢,这个时间,你不去找平阳,找我做什么?”

  罗士信笑着来到近前:“老远的就闻到了股酸味……也就来了。”

  吃醋这个词确实出现唐代,但追根究底却在贞观时期,现在是不存在。但郑丽琬与罗士信相处的时间不短,也从罗士信那里了解到一些老家“知识”,知道在罗士信的老家吃醋酸味是意味着什么。

  心思被猜得透彻,郑丽琬索性破罐子破摔忿忿然的道:“我就嫉妒了,吃醋了,怎么了。听着你就要跟平阳成亲了,我们的婚期却遥遥无期的……”

  她话没说完,却被罗士信抱在了怀里,耳边传来亲切柔和的声音:“是我对不住你……”

  简单的一句话,郑丽琬满腔的幽怨都化作绕指柔了。

  “是我心眼太小了。明明知道不应该嫉妒的,可是事情发生却怎么也管不着自己。心底难受,堵得慌,好似受了千刀万剐一般。”郑丽琬低声倒着失落的说道。

  罗士信轻笑道:“我知道,但这就是郑丽琬啊,要是郑丽琬学会了知书达礼,贤良淑德,善解人意,那还是郑丽琬嘛?我喜欢你,自然也包括了你的优点缺点……”

  郑丽琬笑了起来:“我也知道,当今世上除了士信哥哥,没有人能够包容我了。”

  罗士信抱着她,郑丽琬则依偎在他的怀中,让他抱着。两人都没有说话,享受着这片刻的宁静。

  “其实呢,我对于发妻、平妻什么的真的不是那么在意,只是不想输给她而已……”

  “我知道……”

  “她有着太多我没有的东西,善解人意,温柔体贴,又是文武双全,长得又比我好看……这输给了她,我怕你就不要我了……”

  “我知道……”

  “你还知道什么?”郑丽琬突然觉得他在敷衍她。

  “你的一切,我都刻意去了解过,所以我都知道!”罗士信含情脉脉的说着。

  郑丽琬有些醉了,再聪慧的女人,也无法抵挡心上人的甜言蜜语。

  罗士信的到来,郑丽琬心底的那些许的哀怨都飞的九霄云散了,亲昵的与他说着贴心话。

  到了晚上,郑仁基特地留着罗士信吃着晚饭。

  看着精气神十足的郑丽琬,郑仁基亦忍不住连连长叹:“这女大不中留,古人诚不欺我。”

  随着双十一的佳期将近,罗士信也开始变得忙碌起来。

  他要娶的是公主,还是大唐身份地位最高的女性,当今皇帝最疼爱的女儿。

  各种礼节流程,各种礼节什么的都必需要了解。

  毕竟这是皇家婚礼,在古代皇家的一切事情都是国事,皇帝嫁女儿也是国事,而且是重中之重的国事。

  李渊在二十余日前,已经开始筹备了。太常寺动用国库钱物,采办公主的嫁妆。备齐嫁妆,还要有执政宰相亲自察看公主的陪嫁物品。

  而罗士信也要配合着试穿各种亲自为他制定的礼服,要选择一件最合适的。用李渊的话说:配得上平阳的男人,这世上还不存在呢,不好好打扮怎么成?

  就因为如是,罗士信现在一天要换个二十多套礼服,让一群人围着打扮。

  那滋味……

  罗士信看着大铜镜中的自己:一身火红的喜服,晶莹剔透的玉带,玉佩饰环一样不少,在华美服饰与珍贵珠宝的衬托下,整个人都生出了一股贵气。

  罗士信本就是一个可以与李世民、李建成相比的帅哥,加上一身衣服的衬托,更是显得格外俊朗。

  罗士信可以毫不客气的说,现在他这幅打扮,换到后世绝对是风靡万千少女的男神。

  但是崔氏依旧不满意,琢磨道:“到底选择哪件好呢?换换换……”她手指着另外一套礼服,催促下人快点动手。

  罗士信抗议道:“这不是穿了两遍了嘛!”

  “还不怪你?”崔氏不满的帮了一把手道:“身形那么好,穿什么衣服都好看,怎么挑一件最好的。”

  罗士信哭道:“就不能随意挑一件?”

  “不行!”崔氏很直白的回绝了。

  磨磨蹭蹭,罗士信几乎是“熬”到了双十一这一天。

  这一天的礼节更是繁重。

  罗士信一大早就让娘家人崔氏叫了起来,一边穿上精挑细选的大红色喜服,一边听着崔氏讲解着婚礼的各项流程,说道:“大多一切都由伴郎帮忙处理,你呢,只要把客人招呼好,基本上就没有什么大问题了。不过依照习俗惯例,娘家一方会出些题目来考考新郎。要过了关,才能见到新娘子,过不了关,也不至于娶不到,只是遭些罪而已。”

  罗士信愕然道:“什么罪?”

  崔氏轻轻笑道:“你若是没过,就知道了。”

  罗士信让他这么一说,心底登时变得忐忑起来。

  打扮好行头,罗士信在既定的吉时,骑着也经过特别打扮,带着大红花的赤骠出了国公府,往皇宫方向行去。

  整条大街张灯结彩的,这农忙时间刚过,百姓的空余时间充足。

  罗士信、平阳的民望极高,许多百姓都特别赶来凑一份热闹,以至于整条长街热闹非常。(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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