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国齐略一思索,说道:“朱大人,大部队出动肯定是不行的,夜袭也不行——山林中猛兽横行,我们只能打着灯笼火把上山。⊥,这无异于告诉敌军,我们要上山去揍他们,让他们抓紧时间挖开水坝放水。我计划派五十名骑兵上山突袭。如果敌人放水,骑兵就赶紧往回撤;如果敌人不放水,就趁机把敌人的守军消灭。虽然这有点难度,但我相信锦衣卫士兵的战斗力。反正骑兵的速度很快,我想应该能跑得过洪水下泄的速度。”
吴虎平却摇头说道:“派小股部队偷袭敌军这个意见,我和陈大人一致。不过,我认为不应该派骑兵,而应该派步兵去做这件事。眼前这座山的坡度很大,骑兵上下山,速度肯定大受影响,一旦洪水暴发,骑兵更难逃脱。在山地战方面,步兵远比骑兵更机动灵活。虽然步兵肯定跑不赢洪水,但他们可以抱住大树,大树总不会洪水冲跑吧。部队的数量也不能太少,一百名应该差不多了。”
听了两位将军的意见,朱由诚拍板道:“好,就依吴将军的意见。”
陈国齐和吴虎平两人听了朱由诚的话,一齐争着要做这个先锋,带兵消灭驻扎在山头的叛军部队。
朱由诚摇了摇头,道:“为将者不怕死是一种美德,但不能事事冲在前面。《三国演义》中的斗将不过是家言,不足取信。试想如果将军死了,接下来谁来统领大军?这次既然是百人突击,那么领军的人只要是百户即可。你们两人要记住,不到最后关头,你们绝不可亲上前线。所谓将为兵骨,兵为将胆。你们是所有将士的主心骨,轻身涉险未免不智。”
陈国齐和吴虎平闻听此言,面容一肃,双双抱拳道:“谢谢朱大人的教导。”
士兵不用挑,所有的锦衣卫都被训练成愿为大明奉献生命的好战士,听到这个任务。当真是个个奋勇,人人争先。
陈国齐随意挑了一个百户,让他们担任此次冲锋任务。
锦衣卫的百户都学过如何带兵,被选中的百户严宽自然也不例外。他在出征前做了一个小小的战前总动员,战士们被激得“嗷嗷”直叫。
因为是小股部队出发,百户按规定让士兵们把挂在脖子上的姓名铭牌取下来,收集起来,交给朱由诚。
朱由诚抚摸着姓名铭牌,心中感动。此次出征实际上是敢死任务。如果山顶的湖泊放水,这个百户里能回来的士兵有多少个呢?
朱由诚说道:“记住,消灭敌人的时候要注意自己的安全。如果山洪暴发,千万别硬顶,找一棵大树,把自己绑在大树上。泄洪的时间最长不过一个时辰,只要抗过这一个时辰,就没事了。”
严宽点点头。带着士兵出发了。
陈国齐和吴虎平把士兵和战马带上高地,谁也不知道山儿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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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宽带领着士兵向山顶摸去。
他们并没有走官道,而是从密林里走。既然夷人阴谋放水,必定有明哨和暗哨。如果走官道,不是送菜给夷人吗?
走到半山腰,严宽听到前面有树叶摇曳的声音。
他立刻示意士兵停下脚步。然后举起望远镜向前看。
夷人尚黑,喜欢穿黑色的衣服。不管是黑夷还是白夷,都是一袭黑衣。如果在深夜里,倒容易隐藏身形。可是现在是白天,阳光非常强烈。夷人就像秃子头上的虱子一样明显。
严宽毫不费力就找到了夷人的暗哨。
他的部队的远程武器是弩,这也是陈国齐为什么选他这支百户执行偷袭任务的原因。既然是偷袭,肯定不能选择火器部队,否则震天的响声,就算聋子也听得见,这样就失去了偷袭的意义了。
严宽一挥手,几名士兵将弩上弦,瞄得准准的,一扣扳机,只听“嗖嗖”之声连响,弩箭朝着前面的叛军飞去。
箭射得很准,叛军连哼都没有哼一声,就倒在地上死了。
树不对,张嘴刚想大喊,一支弩箭飞来,正好射进他的嘴里,把他报警的喊声给堵了回去。他踉踉跄呛,倒退了好几步,退到栏杆处,被栏杆一绊,倒栽了下去,挂断了几根树枝,掉在地上,眼见不活了。
严宽得意地一笑,道:“虽然我很少出手,但只要一出手,必定见血。”
一名士兵有点胆怯地说道:“大人,射中夷人嘴巴的那支箭好像是我的箭……”
严宽疑惑地问道:“那我的箭到哪里去了?”
他身边的士兵一齐摇头。
解决了暗哨,严宽的士兵一齐上前搜寻叛军身上的财物,再把弩箭回收。
正在搜寻叛军还有没有其他暗哨的士兵突然轻声欢呼,小声叫道:“严大人,找到你的弩箭了。”
严宽上前一看,果然是他的箭。只见地上有一只死兔子,脖子上中了一箭,倒在地上。
“这是本官故意的,”严宽脸红了,“待会打了大胜仗,总得庆祝吧,还吃干粮?嘴里都淡出鸟来了。庆功宴上,本官请各位将士吃烤兔子。”
士兵们轻声哄笑起来。
一路上遇到了五六个暗哨,都是这样有惊无险地通过了,身后留下一地的叛军尸体。
锦衣卫无声无息地摸到山顶,果然那里驻扎有士兵。严宽数了数,发现夷人不太识数,所谓的“重兵”不过只有五六百人。
严宽不由咧嘴笑了,自言自语道:“这也叫重兵?笑死人了。”
严宽不知道,安邦彦倒是有心在山顶放上两三千人,可惜山顶就那么大,驻扎不了那么多士兵。
严宽在心里默算了一下,自己手上有一百一十四人,叛军虽然有五六百人,但战斗力都是渣,锦衣卫以一打六是没有问题的。看来上山前,自己心里预想的艰苦战斗是不太可能出现了。
他把作战计划低声布置下去,只听密林里响起了轻微的“咯吱吱”的上弦声。
严宽大喝一声:“放箭!”
只听“嗖嗖”声不绝于耳,密林里百箭齐发,登时就射倒了五六十个叛军。
接着锦衣卫丢掉弓弩,拎着长枪冲出树林。
叛军猝不及防,遭受突然袭击,人心大乱。叛军的士兵就像没头苍蝇一样,到处乱窜。虽然叛军的军官极力组织部队反击,但收效甚微。
锦衣卫真如虎蹚狼群,冲入敌军阵内大肆屠杀。他们的每一轮突剌,总要收割掉到一批叛军的性命。
叛军当然不希用自己的鲜血替锦衣卫染红的他们军功章,便轮刀向锦衣卫砍去。
这些叛军都是安邦彦的嫡系,武艺高强,一对一和锦衣卫格斗,说不定还有取胜的可能性。
可惜他们对上的是一群锦衣卫,钢刀一砍下去,便被长枪架住。他们刚想变招,就觉得空门大开的胸口一痛。他们低头一看,一柄带血的长枪从他们的胸口抽出,胸口鲜血狂喷,意识一点一点地随着鲜血的喷洒而消散。
这就是锦衣卫长枪阵的厉害之处——配合得天衣无缝。朱由诚练军练的就是团结协助,一个锦衣卫或许不会特别厉害,但一群锦衣卫就是最强的战力组合,就连武林高手也难逃他们的追杀。
叛军中不是没有武林高手,只见一名叛军飞身而起,脚轻轻在枪尖上一点,竟然跳到了锦衣卫的旁边,一刀就把一名锦衣卫士兵拿枪的手臂砍了下来。可是那名锦衣卫的下一招让他大吃一惊,独臂锦衣卫居然用单手死死地抱住了他。他用刀猛砍锦衣卫的背,可是那名锦衣卫就是不松手,接着他感觉胸口剧痛,一把雪亮的钢刀从他胸口抽出,那是锦衣卫的绣春刀。
见同伴杀了叛军,这名锦衣卫脸上才露出笑容,头一歪,倒在地上,就此停止了呼吸。(未完待续。。)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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