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地下城赢得了一票,就象是在百万贫民窟里的出了亿万彩票的中奖者。
地下城为之轰动!
我是地下城第一个飞往火星的孩子,承载着太多人终身所不可能实现的梦想。
和我一起飞上火星的还有其它四个。
一个叫潘多拉·卡尼,一个叫竹下东彦,一个叫奥斯卡·克里斯特尔斯,一个叫朴正恩。
而我叫吴名。口天吴,名字的名。
这个名字的确是很随意,就象是随意**而产生的灵感。
它很符合我来自地下城的气质。
吴名,而这个地下城里又有多少人有名呢?
这四个都是天才少年,是精英。
他们的父母有的是科学家,有的是宇航员,有的是议员,有的是富翁。
而我呢,父母地下城里濒临灭绝的生物,是这个地球上最后见过花开花落的那一批人。
精英是理性的。
不精英是感性的。
我以为我来到火星,是因为我的演讲打动了那些评委。
而实际上,我在训练的休息时候才听到了真实情况。
“为什么那个傻子要和我们在一起?”“对啊,对啊,怕他连一元方程都不会解!”
“我讨厌,他身上那股地下城酸臭的味道!”
“你们好好想一想,如果没有对比,怎么让这档节目收视频爆涨!丑女度化了美女,智者度化了愚氓!没有对比,就没有强大的冲击力!”
当无良的节目组拿着我的自尊开玩笑的时候,我真的非常想转身回到地下城。
但是不可以!
因为在人生旅行中,有更多比自尊更重要的东西,比如生存,比如发展。
在地下城那些昏暗的岁月里,教会我的只有一点就是忍耐。
没有能力之前,必须忍耐。
鲲鹏展翅八万里,是需要的不仅是理想,更重要的是实力。
我明白,我要做的是什么。
我要超过这些人,然后努力学习。
只有掌握了这些技能,我才可以真正有尊严的活下去。
不是所有的人都有我这样可以伤自尊的机会。
上帝吻之我以痛,我报之上帝以歌。
我还是没有事似的,满不在意地和四个家伙一起厮混。
这四个家伙脑子的确不错,天赋也很惊人。
他们所做的,我一点也不会。
但是有一点,我能胜过他们,就是我能忍。
太空的失重训练,经常让他们恶心、呕吐。
而我不在意这些反应。
不管有多难受,我都不会把自己肚子里的食物吐出来,哪怕是再强烈的生理反应,我也能十分的克制。
对,在别人面前,我就是那样的渺小。
但正是因为我的坚持,我才进入了下一个环节的训练。
火星是非常寒冷的。
白天零下20度,晚上零下80度,那都是好天气。
抗冻实验,没有几个人能挺过,就算是体能很强奥斯卡·克里斯特尔斯也无法承受。
那真不是人受的。
只要一体验完,他们就会用各自的母语骂娘。
是的,他们承受不了,而我是唯一能承受起的一个。
因为地下城的环境常年潮湿寒冷,无法适应的都已经死去。
活下来的就得承受无间地狱的痛苦。
而我正是那一个可以适应的强大基因的承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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