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流连花丛

  叶未眠化来匕首,狠狠刺入她耳侧的门板,她这才回过神来,吓得花容失色,支支吾吾道:“公子饶命!奴,奴家是不知道,可是奴家这么多姐妹,说不定,说不定她们知道呢!”

  叶未眠:“把你的那些姐妹叫上来,谁能告诉我黑市的位置,赏银百两。”

  女子连连点头,“是,是,奴家这就去。”

  叶未眠:“你若敢逃,或者将现在的事说给第三个人,我就让你生不如死。”

  女子:“奴家不逃,奴家不说!”

  “好,去吧。”叶未眠松开她,随手将匕首丢在桌上,匕首稳稳地刺入桌面。

  女人匆匆忙忙往楼下跑。

  叶未眠对着门说了句抱歉,然后坐在桌前等女人回来。

  不多时,一群女人被带入叶未眠所在的房间。

  潇灼见这场面,露出了谜之微笑,“一个还不够,殿下胃口可真好啊。”

  亦溪训他道:“别胡说。”

  大约半柱香后,叶未眠推开门走出来,抖了抖对襟长衫,一副无比苏爽的样子。她笑着朝苏棠几人招了招手,“走了。”

  几人起身跟上。

  女人们不舍的把他们送到门口,齐道:“公子,下次再来啊!”

  叶未眠向她们抛了个媚眼,惹得她们尖叫声不断。

  “殿下魅力这么大,也不知当年某人怎么想的,一伤再伤。”亦溪意有所指。

  苏棠看着叶未眠的眼神浮现愧意,悄声叹了口气。

  叶未眠嗤之以鼻,“不全部说出来就不要说,免得让我睡不着觉。”

  “是。”亦溪目的已达到,满意地闭上了嘴。

  潇灼想到刚才的事,忍不住问:“殿下叫那么多女人干嘛?”

  “明知故问。”叶未眠白他一眼。“自然是打探消息。”

  潇灼挠挠头,“原来是打探消息……”

  叶未眠恨铁不成钢:“那你以为我是去干嘛?”

  亦溪笑笑,道:“{一个人还不够,殿下胃口可真好。}他刚刚是这么说的。”

  叶未眠一拳砸在潇灼头顶,骂道:“是猪吧你!”

  潇灼揉揉发胀的脑袋,向亦溪投去愤怒的眼神,“你胡说!”

  亦溪摊开手,表示自己很无辜。

  四人买了面具戴上,这才前往黑市。

  黑市位于百余里外的荒山悬崖下,悬崖上方布有结界,很少有人知道这里。叶未眠会知道“黑市”这个词,还是脑海里一个温柔的声音告诉她的,至于声音的主人是谁,不得而知。

  结界只起到隐藏作用,人是可以自由出入的。

  黑市,地如其名,鱼龙混杂。这个地方,有赌博,有人口贩卖,也埋着许多鲜为人知的秘密。这儿的人,因为活着所以活着,没有尊严,没有隐私,人人平等在此连一抷黄土都不如。

  几个衣着破旧的光脚孩子在街上来回奔跑,脸上沾着些许黑灰,双眼却非常明亮。这样的童真维持不了多久,世上的黑暗远比光明多得多,稍不注意便会被淹没,永远不见天日。

  来到这里,叶未眠莫名的觉得压抑。

  售卖消息的只有一个商铺,这商铺是整个黑市最好的铺子,不仅高大尚,而且还有引导的侍从,可想而知背后经营之人的身份高贵。

  叶未眠扫了一圈,发现店内人还不少。

  侍从远远见身着华服的三人来,恭敬地往前迎接,“三位贵人需要打听点什么?”

  叶未眠道:“我们要打听的消息可不少啊。”潜在意思就是,短时间内是不会离开。

  侍从听出言外之意,把三人带入一个隔间。叶未眠探到隔间布有隔音结界,不放心又来了一层。

  侍从再次询问:“各位贵人想打听点什么?”

  叶未眠将一锭金子放在桌上,道:“关于司空睿和百里沉。所有。”

  侍从有些为难,“姑娘,一锭金……不够。”

  叶未眠顿了顿,挥手间化来更多金子。“商铺不大,胃口倒不小,这些够了吧?”

  贵客。侍从赶忙赔笑,“够了,够了,小人这就去把东西取来。”

  叶未眠嘱咐道:“记住,要全部。”

  侍从:“好嘞。”

  看着侍从离去,叶未眠拾起桌上的茶杯,倒了杯茶,正要往嘴边送,苏棠和亦溪便伸手去抢。她有些无语,“干嘛抢我的茶喝,到我嘴边的更香吗,桌上那么多不是啊?”

  苏棠认真道:“眠眠,出门在外,不可大意。”

  亦溪也道:“殿下,这种地方的东西,还是不碰为好。”

  叶未眠耸耸肩,将茶杯放下。“其实你们大可不必如此,还没谁敢这么明目张胆下毒,更何况我们与这家店无冤无仇,他们有什么理由来害我们呢?”

  话音刚落,门外传来一阵掌声。“姑娘说得不错,我们只做消息交易,从不做伤天害理之事。”进门的是个男人,身材高大健硕,长相粗犷,头顶一条辫子直到臀部。“欢迎各位贵人来到本店,有什么需要尽管说。”

  侍从托盘跟在他身后,显得非常娇小。

  “各位贵人,这是我们店主,听说您们来了,特意前来接待的,一般人可没有这个待遇。”侍从放下托盘,介绍道。

  叶未眠意味深长地笑起来。冲着钱来的才是真相。

  店主摆摆手,笑道:“各位别听他胡说。”

  叶未眠:“可以开始了吗?”

  店主:“当然。”

  多年前,有一对贫穷的夫妇生了一个女儿,取名元瑶。元瑶自出生以来就肤白貌美,小小年纪得了许多男人的青睐。十三岁懵懵懂懂,父亲对她说,城里有个馆子招漂亮姑娘干活,每天只要在台上跳跳舞就能得一大笔钱。

  为了不让父母受累,她主动央求父母将自己送到馆子里。

  起初,她确实每天都只在台上跳舞供人观看,但随着她越长越大,越长越美,一不小心成了楼里的花魁。按照楼里的规矩,当选花魁那天是要把初夜送出去的,价高者得。

  元瑶一听,哪肯?她可还要嫁人呢。

  于是,她找到妈妈,“妈妈,我……我不当花魁了,我想回家。”

  妈妈笑着递给她一杯茶,说:“把这杯茶喝了,喝完了我把银钱一并结清,你明日就能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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