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远行

  昭的判决下来了。记过,暂留能力者队伍察看,算是戴罪之身了。不过好在没有被开除神籍,已经算是大吉了。神族没有对外公开这件事,目前只有第十四分队内部知晓。而耀晴对此也没再说什么。一切似乎又恢复了往日的样子。

  神族驻地球部队目前还没工夫追究昭的这件事,因为他们还有更重要的事——眼下,神魔两族都开始秣马厉兵,第三次神魔大战估计也已经被高层提上日程了。在这样的节点下,留着左将军沙恩·霍夫曼以及其麾下的精锐部队在地球附近,显然是不现实的。而且地球这边,大片的魔物已经被消灭殆尽了,只剩下可能的漏网之鱼。如此情况之下,倒不如,直接把沙恩将军的队伍连同能力者,一并调回神族,只留下少量的兵力守卫地球。而且在出了昭这件事之后,地球方面的领导人们也不希望有过多的神族部队常驻在地球。这种做法,对于人类和神族双方都是最好的选择。

  但话虽如此,实际执行起来,却也有不小的难度。这些能力者们从未接触过神族社会,能否迅速融入其中,便是个不小的问题。其次,这些能力者该安插在哪个部队,其军衔如何评定,该不该让他们帅军,也是个难题——这群能力者虽说是作战经验尚欠缺,但是其实力的确不弱,完全具有率队作战的实力。但是,一来,这些能力者除了清扫地球上的魔物,仅仅参加过一次小规模的神魔战争,没有其他的战功,便不容易与神族普遍实行的的战功制挂起钩来;二来,如果他们真的当上将领,神族的战士服不服他们,也是个未知数。

  但是无论如何,这件事还是要办的。神族早些时候便一直在策划这件事。到现在,龙族清缴基本完成,便到了该让他们进入到神族的世界的时候了。

  于是,这些人也到了与人类世界告别的时候了。

  这些能力者们,也许早就想象过这种情况。但是真正到了要走的时候,却又说不出是什么滋味来。好在,神族总还是讲人情的,在这最后的时候,给了能力者们一天的时间,与这个世界好好地告别。

  这一天,是19年7月17日。

  有些巧合的是,也正是在一年之前,差不多这个时候,地球上的他们,突然之间,纷纷获得了各种奇特的能力。这一年中,他们成为了“能力者”。他们不属于人类社会,在神族之中却又显得另类。这一年中,他们结识了各种各样的人,学习了格斗术和法术,执行各种各样的任务。多年后,如果问起,有关这一年的感受,他们也只能是闭上双眼,体味良久,然后说道:实在是太奇幻了。像做梦一样。

  他们虽然如同漂萍一般,徘徊在人类和神族之间,但也总还是更心系着人类社会吧!毕竟是生活了数十年的地方。可如今,他们却要离开这个熟悉的地方,去往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了。这种滋味,真不是五味杂陈能形容的。

  但不论如何,该走还是要走的,一分钟也耽搁不了。他们也只好强忍着心中的伤感和依依不舍,再好好地看看这个世界,拍一些照片留作念想,认真地跟这个世界道个别。

  这一天,神族部分解除了他们的活动限制。可以回到家里,与家人道别;也可以无目的地四处转转。只要不招摇过市,基本是没有限制的。

  17日,按BJ时间来算,中午十二时,许多架军用飞机集结在莫尔兹比港。它们将把这些能力者送到家。

  晚六点三十二分,中国SD省围防市清州市,朱祐德乘专车,从围防机场到了家。

  他的家在城郊。小时候,他们一家是在乡下生活的。等到了祐德上学的年纪,父母咬咬牙,把乡下的地包了出去,全家来到清州市城区,租了套房,打工赚钱,以求祐德上学方便,后来也逐渐找到了待遇相对好的工作,攒钱买了房。祐德成为能力者后,父母因为在城里有比较稳定的工作,而且也住了这么多年了,所以一直也没搬回去。

  祐德敲门。父母之前被告知,孩子今天晚上会回来,于是便一直等待着。父亲开门。家里还是原来的样子。母亲坐在餐桌旁,餐桌上是丰盛的菜肴,却已经凉了。

  “回来啦?”

  祐德就点点头。

  一年未见,千言万语,却说不出来。

  于是这一家子便坐到桌旁,只是吃菜。祐德的父亲爱喝酒。爱喝白酒。家里不似饭店那般讲究,一直用的是茶杯,一杯二两。父亲就着菜,一杯一杯地便下肚。母亲也喝,但喝得不多,陪着喝。祐德也会喝酒,不过只是逢年过节会倒上半杯。

  父亲伸手要拿酒瓶,祐德抢手拿过,先给父亲倒满,然后又给自己倒满。母亲接过酒瓶,也倒满。

  三人就喝。也碰杯,也搛菜,只是不说话。

  这些来自农村的人啊!他们本应当是那么热情。走在小路上遇到了,都能拉上两句,互相寒暄,还礼节性却又不失真诚地邀请对方去家里坐坐,喝茶聊天——你若是把这礼节当成了真话,当真去了,他们反倒是十分高兴,便拿出最好的茶叶,泡满满一大壶。可是,当他们来到了这城里,却又变得不一样了。在这里,走在马路上,人来人往,却都望着别处,更没有人会主动与别人搭话。更何况,他们来到这里,四望无亲,又有谁能够敞开心怀地喝酒谈天呢?孤独封闭了他们的热忱。他们也渐渐变得像城里人一样沉默了。

  可在这沉默背后的,却又是另一种的,更深层的孤独。这种孤独来自于他们的无根性。农村是回不去的他者,城市却又是难以到达的别处。根已失,而茎蔓却又难以够得到彼岸,便只能任由自己漂泊在这时代的乱流之中。

  一如这些能力者们。

  几杯酒下肚,父亲脸色渐渐涨红,便打开了话匣子,问祐德这一年来的事情。问他受的苦,问他经历过的事。祐德就一五一十地给父亲讲着,像讲故事一样。

  讲完,菜也吃得差不多了,父子两人又喝了几个酒。祐德却有心事一般,几次想开口,却只是叹口气,说不出来。

  他不知道该怎么告诉父母,自己将要远行的事。

  没想到父亲却先开口了。他拿起酒瓶,给自己斟上一杯,又给祐德倒满。他说道:“来,咱爷俩再喝一个。”

  祐德本以为是五口或是六口(注)。没想到父亲端起杯来,一口闷了。

  父亲放下杯后,说道:“其实,我们都知道了。你们那边的人都跟我们说了。明天就要走了是吧?到老远的地方去。我们都知道了。”

  祐德端杯的手悬在空中。

  父亲倒满酒,说道:“来,我再跟你喝一个。”两人碰杯,父亲又是一昂脖,白酒尽数灌进肚中。当的一声,酒杯敲放在桌上。

  “其实啊,你当时走的时候,咱也就想到会有这么一天。没想到,这一天来得这么快。

  “我知道,你们这些孩子厉害,有能耐,要去老远的地方保家卫国了。爹都清楚。爹心里也高兴啊。窝囊了半辈子,你看看,儿子给咱长脸了。爹有时候,真恨不得跑到外面去喊,咱孩子出息啦——但是不行,那些人不让。

  “你爹是农民,没啥文化。咱也不懂你们那些事。但是咱清楚,你干的都是些大事,是好事。咱知道,咱这孩子,心眼好,也不会干坏事。所以,不管你干什么,爹妈都支持你。你就放心去干。

  “但是咱还是说,在外面,一定得小心,时刻提防着点。都说,害人之心不可有,但是防人之心不可无啊!你祖爷爷的事,你也都知道……

  “来,咱再喝一个……你这一去啊,也就不知道啥时候还能回来了。你在那边,也别想咱。我们俩在这,啥都挺好的,你也不用挂念……等你走了,我们也就不在城里住了,就回到老家那边,把那地再种起来……”

  父亲一句一句地说,一杯一杯地喝。喝着喝着,眼圈也红了……

  一直喝到两人全都醉倒在桌上,不省人事地酣睡。母亲还稍微清醒些,扶着两人回卧室……

  晚七点十六分,中国SD省围防市苍狼县,赵明华乘专车从机场到家。

  明华原本是走读生,家就住在学校对面的小区。

  行至门前,明华下意识伸手探向衣兜。居然真的有钥匙包。她不禁叹口气,又笑笑。阔别一年多了啊。想想当时,从家里走的时候,还以为又是学校的什么琐事,很快就会回来,便带着家里的钥匙。谁成想,这一去便是一年多。直到如今,才重又换下作战服,穿上当时的衣服。至于这钥匙包为何会如同宿命一般地躺在衣兜里,她也记不真切了——兴许是刚到基地的时候,迷迷糊糊地,衣兜也没掏,就把衣服囫囵扔到洗衣机里了吧。

  她拿出钥匙,打开门。

  思绪又飘回一年前的时候。

  她仿佛又看到一年前的自己。回家,父母已经睡下了。她信手扔下书包,拿着两三本书走进自己的房间里。把书放在书桌上——或是英语的词汇书,或是数学的大题的训练,等等。书桌一角,一定会放着一碗削好切好的水果。她便打开台灯,继续学一会……

  她现在突然希望,生活仍然是这样的。但是父母两人坐在沙发旁,等待着她,似乎是在提醒她:过去的已经回不去了。

  不知为何,她似乎记不太清跟父母聊了什么了。他们肯定是聊了很多,一直聊到了晚上九点多,也没吃饭。她自然是不会饿。

  她记得最清楚的一段。最开始,父母都只是问在那边发生的事,闭口不谈远行的事情——他们当然知道这件事,可他们更知道,女儿内心敏感,这种事也不好说。

  但终于,在聊到一长段沉默之后,母亲笑着,说了句:“要远行了啊。”

  明华鼻头一酸,眼眶顿时就红了。

  “想哭哭出来吧,哭出来好受些。”母亲说道。

  但真这么说了之后,明华却又感觉哭不出来了。只是叹了口气,说道:“是啊,要远行了。”

  聊完,父母才开始收拾做饭。都是些家常菜,没什么特别的。鲁菜菜系,以“鲜咸”两字为特征。可是,咸似乎也不能作为一种很显著的特色;而对于偏山东内陆的地方来说,鲜似乎也体现的不多。但是,鲁菜似乎依旧有它那种独特的风味。但你又很难用一些词汇来概括它。浓油赤酱吗?倒也不见得。大火烹煮?似乎也太过刻板。但它就是有那样一种敦厚朴实的味道。不花哨,不浮华,在大大方方填饱人的肚子之上,还能给人带来一些畅快,一些温情。

  对明华来说,这就是家的味道。

  吃完饭,已经是晚上十点多了。有东西垫在胃里,自然有种沉甸甸的踏实感,明华的心情也舒畅了许多。

  “爸,妈,我出去逛逛。”

  “这么晚了……”母亲刚要说话,父亲抬手打断她,说道:“去吧。”他似乎想接上一句“注意安全”或者“别回来太晚”,可貌似又都不合适,于是也就笑了一下,没再继续说。

  明华开门。

  门口楼道,一人倚着墙边,冲她一歪头。

  “昭?你怎么在这?”

  父母闻声,于是跟过来看。

  “这是……”母亲问道。虽然昭与明华原来是同班,但明华的父母并不认识昭。

  “跟我一队的,我的朋友。”明华说道。

  昭像是没有得到想要的答案一般,似笑非笑地望着她。

  明华脸上飘起绯红,顿了一顿,接着说道:“男朋友。”

  巴布亚新几内亚。死神没有回去。

  他不想回孤儿院。

  实话说,孤儿院的院长对他们挺好的。但他确实不太愿意回到孤儿院。他也说不出来为什么。或许是因为,小时候与朋友们一起恶作剧,捉弄过院长?似乎也不是。他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其实这也正常。因为,世界上,比人的意识更复杂难懂的东西,恐怕就是人的潜意识了吧。

  他自小生活在孤儿院。那里的各方面条件都不错。他的童年,至少吃穿上是完全不会有问题的。虽然如此,孤儿这个身份,还是给他,或者说,给他们这个群体带来了诸多影响——而讽刺的是,这种影响,恰恰是来自于他们身边,所有关心他们、想帮助他们的人。他们之中,有人这样说道:“一旦让别人知道了你的孤儿的身份,他们就如同着了魔一样,拼命地对你嘘寒问暖,了解你小时候的经历,并加以同情——而事实上并没有什么可同情的。孤儿是事实,但你要知道,并非所有的孤儿都应当被给予这一份同情。我们心中,或许有一辈子的伤痕,但那又怎样呢?谁的心还没点伤痕呢?为什么非要一遍一遍地提及这些事?最关键的是,他们的那种热情——那种热情,根本就不是朋友之间正常的交情。就像是,你许久未造访一位本来关系不错的亲戚,最近偶然去拜访,他对你很欢迎,也很热心,招待你吃饭,但是你总会觉得,你们之间有某种隔阂——对,就是相敬如宾,这本身就是对于亲情之间的一种隔阂……”

  死神便是如此。

  所以,他讨厌的,是孤儿这个身份。而孤儿院作为与此联系最为密切的事物,作为这种身份的象征,便在他的潜意识里,与孤儿挂起了钩。因此,他不愿回到那个地方。

  为了躲避“孤儿”这一标签,他选择了孤立自己。除了孤儿院的那些朋友们,他便很少再与人交流。即使是到了上学的年纪,他也选择自学——最开始是在孤儿院,后来在出租房里。而在苍狼县这种小地方上,只要稍微走走关系,在学校挂个学籍,还是简单的。

  他的院长当然不希望他这样。所以这些,都是他请求他的姐姐帮他办的。

  说起来,他倒也有一个想见的人,那就是他的姐姐。当初,正是他的姐姐把他送到孤儿院,为他办理户口,以及长大之后给他生活费,等等。但是她与死神所有的交集仅限于那一个手机号码。而且每次打过去必定是占线或是关机,只能发短信。他的姐姐则大概在十多个小时之后才回复。他们从未见过面。除了当时她把死神送到孤儿院那一次之外,这个人似乎就再没有露过面。因为他当时还是婴儿,根本不可能记得这些事。他也曾问过孤儿院院长,关于那次见面的详情。院长只说,她穿着风衣,戴着墨镜,抱着襁褓之中的死神,径直找到院长。也不多解释,就递给院长一大笔钱,要求他们抚养婴儿。其他任何细节都没有了。而在当时,监控摄像在这种小县城还没有覆盖,留下的影像资料也早已无从查找。死神甚至怀疑这个姐姐的真实性——因为只是露一次面的话,随便找个替身都是十分容易的事。对以上种种,他的姐姐只是解释说,自己从事的工作比较特殊,不方便露面,电话交流也困难,短信不能及时回复则是因为有时差。

  对于这套听上去,不能说漏洞百出,但总是十分不寻常的说辞,死神并非不想深挖,但一来从他的姐姐口中再问不出更多的事情了,二来她做事也干净,仅仅露面一次,手机号码也不显示地区,三来自己孤身一人,无法追查。这件事也就一直压在他心底。

  而当他经历了这种种的变数,终于有一天的时间,能够用来做一些一直想做的事,他第一时间想到的,便是去找他的这个姐姐。

  不管她与自己是否有血缘关系,不管她从事何种职业,甚至不管她到底是否存在。他就是想见她一面。他根本未曾见过她,每次短信的交流都是寥寥数语,而且还有十多个小时的延迟。这样的关系,当然没有亲情或是感情可言。这只是一种执念,死神的一种执念。可是这种执念,又被这个“姐姐”身上的神秘,加以十余年的时光,极度发酵。他脑中便莫名地,充满了“无论如何都必须要见到她一面”的想法。这种执念,如同猛兽一般,怂恿着他的头脑,撺掇着他的身体,迫使他做出行动。他的全身的每个细胞都在躁动,似要将他的身体撕裂。过去十多年,他从未像现在这样,如此渴求着某件事。

  这天上午,上面解除了基地这边的网络限制。他当即便给姐姐发了条短信:

  要远行了。今天放假一天。无论你在哪,能见一面吗?有很多事想当面聊聊。

  之后他就一直在等。

  一直到晚上九点,回信来了。与之前的寥寥几句话比起来,这条信息十分长:

  我通过一些途径,大概了解了你的情况。这一年确实是辛苦你了。也祝贺你,得到了不小的成长,还收获了一些朋友。看起来,你似乎已经成长为一名“合格的战士”了,至少,从那些人的说法之中确然如此。对此,我感到十分高兴。你已经长大了,成熟了,俨然成了一位独当一面的自立的“人”了。恭喜你。

  至于见面的事,虽然很抱歉,但依旧不行。我知道你内心之中有许多疑惑,有许多不满。你是个善于压抑情感的人。这些事情都藏在你心底十余年了吧。我以前一直没有向你提起过你的身世;但现在,为了让你不那么恨我,或许我可以说点有些自私的事情。你的父母已然双亡。但这件事并非是我的责任。正相反,是你的父母将你托付给了我。确实,这些年,我并没有尽到一个姐姐的责任。我向你道歉。但这件事确实我也无能为力。

  你说你将要远行了。那应当是一个十分先进,十分繁荣,却又重任在肩的世界吧。我知道,要离开这个生活了十多年的世界,去往一个遥远遥远,崭新的地方,确实是有些残忍的。但我仍然祝愿你,能够在新的世界中,找到属于自己的,新的归属。

  此后,你可能并不能很容易地联系到我了;我也难以再具体地帮到你什么了。不过如果你认为,我们之间的联系就此断了的话,那你可能想错了。因为,缘,是这个世界上最微妙、最神奇的东西。它不会那么轻易地被时间与空间的间隔阻断。我坚信着这一点;希望你也能这样相信着。若是天缘有份,我们会相见。

  再会。

  死神默默地读完这条短信,扔掉手机,呆呆地坐在床沿。

  一切的期盼都化作乌有。

  他的心沉重地跳动。他感觉有些喘不过气来。

  他叹了一口气。呵呵,缘吗?这种东西,他从来都是不相信的。坚如自己的锁链,都会被裁断;细若游丝的缘,又怎能穿越冰冷的时间和空间呢——要知道,时间和空间,可是最狠的东西了。

  连这最后的幸运,也没有降临在自己身上吗……

  他闭上眼。任凭黑暗将自己吞没……

  晚八点二十三分。日本,江户。

  日高阳炎坐在桌旁。桌上,日式传统料理和西式菜肴参半。

  他的父亲这样对他说着:“阳炎,不要被那些所谓的正义和光明冲昏了头脑。我们曾经因此做过很多错事。你要谨记,光明,永远是藏于心中,需要你去找寻的……”

  晚八点三十五分,美国,加利福尼亚州。

  高耸瘠薄的落基山脉之上。汤汝则身着一袭中国古代书生的长袍,慢慢踱步,如同巡礼一般,又如同找寻着什么。

  他的一侧,望向远方,月亮刚好触及海面,如同深蓝的天鹅绒上的一颗明珠。另一侧,层叠起伏的山川延伸到视线尽头,天空已经开始泛白。

  晚九点四十三分。云南,XSBN。

  子建、子新两人漫步在人迹罕至的丛林里。

  周围是一片寂静。两人一句话也不说。

  子建子新一边大,住得又近,便打小玩在一块。子新愈长大,性格愈见孤僻,以至于最后患上自闭症。但子建一直在她的最内层的交际圈之中。两人虽然话不多,但是不管子新想什么,子建都能明白。所以学校里,也一直是子建照顾着子新。此刻,在这静谧的丛林中,两人仿佛能听见各自的心声,便更没有说话的必要了。

  因为此处不会有其他人,子建走着走着,便肆意的舒展开翅膀;子新随即也双翼显现。

  丛林中的鸟儿们如同受到了感召一样,轻轻地走到枝头,翩飞起来,纷纷盘绕在两人上空。

  若凤凰来仪。

  中国,SD省,围防市,苍狼县,狩羊山下。

  等到明华和昭两人来到狩羊山的山脚下,已经是将近十一点了。

  “这就是校歌里一直提到的狩羊山啊。跟我想的不太一样。”昭说道。

  确实是这样。一般的山,不管是石阶或是小路,总是一上来就很正经地向你宣告:这里就是山的地盘了。可狩羊山不一样。柏油马路一直通到半山腰,与山石小路比起来,自然是十分宽敞,而且一侧还有人行道,有路灯。即使是晚上,也是散步的好选择——当然,这么晚的时间,自然是不会有人了。

  两人顺着路往上走,边走边聊。既然提到了校歌,两人便又谈起校园的那些日子。说起来也奇怪,一方面,虽然他们接触能力不过一年,可却像过了许久一般;可另一方面,一年之前上学的日子却又历历在目,仿佛就在昨天。

  最开始,道路两侧还有楼房,再往里进,就只有大片的庄园和果园了。除了略显昏黄的路灯之外,便没有灯火;除了间或有两声犬吠,也无声响。道路向前盘绕,铺展着。远处的山体,便如同系上了一条路灯穿连成的丝带。

  明华是当地人。她给昭讲述自己小时候的事。小学时候一年一度的春游,便是从这条路往山上走。还有,爷爷会骑着一辆大摩托,载着自己,往旁边的猎场去——虽说是猎场,不过自从二十多年前猎枪全部上缴之后,便不会再有打猎的人了,只是一直这么叫,就沿用下来。她跟着爷爷,沿着青石板拾级而上,看顶上的动物园;还有那七层佛塔,每一层都供着泥塑的佛像,有的和蔼,有的张牙舞爪……

  所谓狩羊山,其实指的是一小片范围内的山峰——当然了,鲁中地区自然是不会有太高的山了,所谓山,可能也只能算得上是小丘陵了吧。除了他们现在正在爬的孤山,还有猎场那座山,以及远处的方山,都可算作狩羊山的范畴。

  两人走着,两侧的景物也悄悄变换成树林了。沿着马路走到最上,是一小片广场。马路是贯通的,继续走,便从另一个方向下山了。就在这里,森林如同被劈开一个小口一般,黑魆魆的,凝望着到来的人。一条山石和水泥砌成的小路,从这里出现,一直通向目力不可及的深处。

  昭望了一眼。“要继续走吗?”

  明华夜晚爬山,每次都是到这里就原路返回了。但这次,她说:“继续走。”

  这个点,入林的检查站里早已无人,两人便踏上小路,进入山林之中。虽然告别了一路路灯的陪伴,但月亮此时节已近中天,明晃晃地,洒下纯洁柔和的光,也剪裁出斑驳摇动的树影——好巧的是,今天,又是满月。

  都说,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苏轼曾经因为离别时月圆而慨叹。月无情,人有意,月圆并非本意,只是在离别的背景之下,更衬出悲情罢了。

  看明华情绪有些低落,昭便打趣道:“这地方倒是不错,远离人烟,还有密林遮挡。不管是杀人越货,还是想干点别的什么事,都不会有人发现的吧。”说着,他捏了捏明华的手,开玩笑地看着她。

  明华也笑了,却故作认真的说:“做美梦呢。别看这层林围绕,夜中,万籁俱寂,我要真叫喊起来,整片孤山都听得清楚。这里向上不远处便有护林站,里面是有人的。”

  “可他们未必打得过我。”昭继续打趣。

  “去去去,说什么鬼话。”

  明华欲继续向前走,昭右手一拽明华的左手,明华身子侧过来,昭顺势右手也握住明华的左手。两人四目对视,在这黑夜密林之中,两人眼中映着的星光便都看得清楚。

  “哎,我说,你当真不怕我对你做点什么?”

  兴许是因为害羞吧,明华稍稍侧过头,不直视他。“无聊。你才不会做这样的事呢。”

  昭身体向前迈出一步,明华便不由自主地后退了一步。这小路本来就不宽,仅仅容下两人并排走路的空间,两侧是松树林。明华这后退,一脚踩到路边缘,身子向后仰,便倚上了路旁的松树。昭顺势靠过去,左手撑在树干上,低头吻了上去。

  这一刻,所有的不安和伤感,全都被蔓延的贪欲所吞没。两人在这隔绝于世的空间之中,尽情地享受着每一秒的温存。

  许久,两人才分开。

  明华脸有些泛红,小声问着:“你……你干什么?”

  “傻瓜,既然要走了,那就趁着这剩余的时间,好好享受当下啊。”

  可那种贪婪过去之后,随之袭来的,便是如潮水一般的空虚和感伤。莫名地,便一齐涌到了明华的心上。莫名地,她心中的防线瞬间决堤,眼泪涌出。她扑到昭的怀里,痛快地哭了起来。

  昭倒是被这突如其来的状况吓到了。心想这又不是初吻,不至于反应这么大吧……却也不敢说什么,一直把她搂在怀里,摸着她的头。

  明华也说不清这种突如其来的情绪是什么。不过其实,她本来在家里就想哭出来了;但是父母面前,若是流泪,那便是示弱。要知道,父母最担心的便是怕她在外不能自立,她无论如何也要把自己坚强的一面展示出来。可在这里,面对着恋人,心中的那一层伪装也卸下了,之前压抑的情感便一并涌现了出来。

  许久,明华从哭泣转成抽噎,轻轻抬起头,又叹一口气,平复了一下心情,说道:“无论如何,要走了啊……”

  昭没说话。明华继续说:“这一走,可能就再也不会回来了吧?这里的一草一木,一山一水……还有我的家庭,还有那所学校,还有这个熟悉的小城镇……可能都见不到了吧?可能这样说很自私,可我现在,真的只想抛下所有的责任和能力,只是在这座小县城里,过着简简单单的生活……”

  “小傻瓜,你怎可能一辈子不离开这座县城呢?”

  “我也恨我这种性格,可这些过去的记忆,我却总是放不下……”

  “这不怪你。人都是这样的。我们既然从过去的经历之中获取经验和知识,就肯定会对过往产生依恋。不过,过去的事情是无穷的,而你的心思却是有限的。你若是想用自己有限的记忆,攫住所有的过往,那不也是很荒唐的事吗?倒不如,仅仅挑选那些快乐的、有价值的回忆,把它们记下来;那些伤感的事情,全都抛诸脑后。剩下的精力,就用在勇敢追逐明天上。这样才算是人生嘛。“

  明华深呼吸几口。点点头,说道:“我们继续走吧。”

  再上,小路之后,是木质的阶梯。此处的山势陡峭许多,向上望去,那阶梯便如同连接天地一般。两人踩在上面,每一步都铿然有声。再走不多时,便到了山顶。

  此处本是伯夷叔齐采薇而食之处。山上有一小祠,名曰昭贤;也有几块石碑。

  两人站在山上,向下望去。此时,已经接近十二点了。山下的城里,成片成片的灯火消失不见;只剩下隐约浮泛着的路灯的点点亮光,如星光一般。

  这里离城区很近,但如此看去,大部分的细节也已经被抹去了。若是再高再远一些,一个城市就会是一个亮点,一片大地上,也会有这样的场景。如同漆黑的溶洞里的萤火虫一般。可若是再飞远呢?当他们渐渐远去,地球也会渐渐缩小,太阳系也会渐渐缩小,直至与背景中的星星一般大小。亦如萤火一般。人类的所有的文明,所有的痕迹,所有的努力,都会成为一个毫无细节、不可分辨的点。那便是他们的全部的眷恋了。而在此之前,在他们离开地球之前,在地球上面的人看来,他们的光芒,他们的飞船的光芒,也会成为这样一个点——如萤火一般。

  明华突然想起一句话。

  “我将变成萤火虫。”她说道。

  这句话的来历自然是七十多年前的神风特攻队。但明华知晓这句话,还是从那套著名的《三体》里。

  “萤火虫吗?”昭站在明华身后,接口说道,“不,我们将会变成星星,变成月亮,变成太阳——这一次,我们的光,将会恒久地照耀着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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