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7章 喷洒的血迹

  第328章喷洒的血迹

  案情汇报会,大概开了一个半小时。

  实事求是的讲,QZ市刑侦支队这边做的工作非常细致。

  重案组成员提出的一些疑问,这边已经都想到了,并且做了求证,但是都没有得到有用的线索。

  “大家接下来有什么建议?”

  “李处,先去现场看看吧。”

  “对,先去现场吧。”

  陆川也同意点头,现场虽然已经过去了一个星期,但是依然有很高的勘察价值。

  QZ市刑侦支队拍的照片再多,也不如去现场看一眼。

  在坐的重案组专家,都有自己的一套办案套路,去现场是所有人的第一选择。

  就陆川而言,他可能要去现场做一遍详细的第二次现勘。

  凶手杀人,从理论上来说,不可能不在现场留下任何痕迹。

  只不过,这些痕迹在某些情况下,可能非常隐蔽,甚至如果凶手故意清理过现场,可能痕迹残留会比较少,但是绝不会没有。

  李东林的意思,其实重案组第一时间就应该去现场,在现场听汇报,比什么都强。

  “好,秦队,你这边安排一下,带重案组去现场。”

  “李处,我过来的时候带了些设备,都在车上,我自己开车吧。”

  这一次陆川没有开自己的车,用的是支队的那辆十年酷路泽。

  上次来钦州办案,知道这边有些设备不齐全,陆川带了一些便携的过来。

  否则,他这个现勘发挥的作用有可能会受限。

  “没问题,用不用我们这派个司机?”

  “不用,我自己开就行。”

  半个小时后,钦州国际公寓。

  “这个公寓是五年前竣工的,也算是钦州的地标建筑,里边的监控设施还是比较完善的,但是我们查了一个遍,没有可疑的发现。”

  公寓外,王松下车后,就在搜寻大楼监控的位置。

  “有没有监控布局图,还有大楼的建筑图纸?”

  “有,就在档案室,我让人拿过来。”

  公寓物业经理非常配合,而且看上去也挺有经验的,毕竟已经配合QZ市刑侦支队一周时间了。

  “我们的判断,还是最大可能是公寓楼内的人员作案。”

  秦辉指了指公寓大门:“整栋公寓在电梯和门口,以及地下车库等公共区域都有监控摄像头,凶手作案后如果离开,不太可能脱离监控范围。”

  “所以案发后,凶手其实应该就藏在楼内。”

  王松暗暗点头。

  秦辉的分析很有道理,能当上刑侦支队支队长,自然不可能是酒囊饭袋。

  QZ市公安局也不可能在这个位置上,弄一个什么都不懂的人。

  “而且,王敏的特定关系人,当天都没有进出过公寓。”

  “先进去吧。”

  大楼内,有四部电梯。

  “这栋公寓是塔楼结构,四部电梯都能到达死者房屋的楼层。”

  四梯二十五户,从构造上来看,整个塔楼就是围绕着四部电梯建设的。

  案发楼层在七楼708室。

  “这一层有十八户人居住,案发的时间是31日晚上九点半,死者居住的房间隔音一般,但是王敏租住的房屋,两侧都没有人住。”

  “这一层的所有人员,都是我们的重点调查对象,尤其是其中六户单身男性,但是……”

  不用但是,秦辉他们查了一个星期,但是一个嫌疑人都没有圈定,就知道,这一楼层的人,估计是真的没有嫌疑。

  不过,秦辉的话其实也蕴含着很多信息。

  比如,凶手强健被害人,是临时起意还是早有预谋。

  杀人,弄出动静的可能性是很大的,尤其是伴随有强健。

  所以,凶手是不是刻意选择王敏,是不是早就知道对方左右邻居没有人租住。

  “凶手怎么进入房间的?”

  王松问了另一个问题。

  “不知道,但是房门锁没有暴力破坏的痕迹,猜测要么是欺骗王敏开门,要么是用钥匙。”

  片刻后,电梯停在七楼,众人走出电梯。

  “前面拐角,就是七零八室。”

  这个时候,陆川并没有第一个上前,因为尸体早就搬走了,里边也有钦州刑侦支队勘察后的痕迹。

  很多东西,其实已经不是案发后第一时间的样子。

  “这里,就是当时血液流出的位置。”

  房门已经是打开的状态,可以看到门槛和屋内的地面是同一个水平面,这也是血液为什么能流出房间的原因。

  一周时间过去,室内的血迹早已经不是鲜红色。

  在场都得是刑侦专家,对血迹形态其实都有一些研究。

  正常人的血液,在流出身体后三分钟左右,就会凝固。

  并且由最开始的鲜红色,变成暗红色。

  人体的血液,不是单一的组成成分,而是有水、红细胞、血小板等多种物质组造成。

  正是这些成分的存在,才让血液研究成为了刑侦中很有价值的破案线索。

  一周时间,案发现场的血迹早就凝固,甚至已经不是暗红色,而是已经发黑,甚至呈现出褐色。

  重案组的七人,分别带上手套、脚套,准备进入现场。

  陆川作为现勘,第一个进入。

  血迹形态分析,是重建案发现场最重要的手段之一。

  秦辉给众人的卷宗里,就有根据血液形态分析做的重建现场描述。

  入户门傍边的墙壁上,有点状喷溅血迹,地上有喷射血迹残留。

  凶手进门后,第一时间就伤害了被害人。

  但是从血迹的形态和血量来看,被害人在门口受伤的程度不深。

  结合卷宗里的法医报告,死者脸部有淤青伤痕,凶手应该是进门后就用钝器或者拳头击打被害人头部。

  并用利器,劈砍,但是并没有在重要部位造成伤害。

  踏过玄关,一路都是这样的血迹,并且地面上多了滴落状血迹。

  “血迹低落高度……不到一米。”

  血迹从不同的高度滴落,虽然都会形成滴落状血迹,但是血滴的外形状有所不同。

  一米左右以下的距离,低落血滴外延呈现锯齿状。

  但是超过一米,又不到三米的距离,血滴的外延呈现直线状态。

  而高度超过三米,低落的血迹就不是血滴了,而是呈现溃散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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