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9章山无棱天地合
次日,清晨。
沉睡中,突然一双微凉的手伸进了被子里,林余顿时一激灵,睁开了双眼,入眼是一张貌美如花的脸蛋,白嫩的可以滴出水来,粉嫩的双唇充满了诱惑,如此粉如此嫩。
“坏蛋,起来吃饭了。”
林余顿时坐了起来,双臂展开伸了一个大大的懒腰,眯起眼睛看着李明。
可李明正在看着什么,顺着她的视线看了过去,呃!
只见她拿起了林余的手表,放在手心里不断的打量着,然后放了回去,眼神带着询问看着林余。
呃.话说林余的男性魅力失效了?不看他强壮的身体,看那块手表做甚。
“自己买的?”,李明轻声问道。
“有时候出去办事,撑个脸面,你知道我不怎么喜欢打扮”
“坏蛋,是不是我忽略你了,我”,李明有些内疚,搂在林余的脖子自责地说道。
林余讪讪地笑着。
“你已经把最好的东西给我了,我很知足了,不想那么多。”
“不,一会儿我就去给你买一块更好的…”,然后有些迟疑地看着林余。
“这块劳力士不会是你前女友送你的吧?”
林余顿时摇头,以证清白,“不是!”
心道,还好,也不算撒谎.
李明又绽放了笑容,“下来,准备吃饭了!”
说完,她转身先走了出去。
林余无奈地看了看那块手表,心里恨起了某人,无端地给自己带来了这么多麻烦,过了一会儿,叹了一口气,似乎跟李明也有一些关系,非要改变什么主意,那种一个人的精彩有些留恋。
早饭过后,林余和李明两人跟老太太打了招呼,出门了。
拗不过李明,第一站来到晋城最大的商场,名表专卖。
最终按照李明的眼光挑选了一款她觉得适合林余气质的手表,价格比手上戴的这款贵一些,在她的要求下,立刻换上,把旧的放在包装盒里,装进了背包。
李明征求了林余的意见,“飞飞,你想去哪里玩,我都带你去!”
“第一站,博物馆!”
李明愣了片刻,认真地点点头,“出发!”
爱情滋润中的少女散发着天真的笑容,欢喜,雀跃,只要和心爱的人一起。
话音落下,就依偎进了林余的怀里,洋溢着幸福的表情。
要说了解一个城市的进程,先去当地的博物馆,这是一个最快捷的方法,对于外地人来说。
而晋城,又是一个鲜活的史书,它以巍峨的身姿记载着半部华夏史,所以林余第一站,选择在了这里,游历晋城,对唐诗三百首应该有着一定的研究,感觉会大不一样,俗话说,就是一座城市的文化底蕴。
不然,很难理解当时的名人所言所行。
一上午收获满满,中午,李明带着林余吃当地美食。
葫芦鸡,牛羊肉泡馍这两个必须安排上,一边吃一边看着林余,担心他不适应这边的口味,不过干饭人的行动完全打消了她的疑虑。
饭后。
第二个景点,茂陵。
其实去看了也看不到什么,但是对于一个稍稍有些愤青的人来说,从心里上来说,既然已经和大帝距离这么近了,虽然相隔着时空,但不瞻仰一番,可能会抱憾终生吧。
秦皇汉武。
始皇帝的手办工厂,林余安排在明天,因为要仔细一些,好好看看,对于手办达人,必须要花费时间详细地学习一下。
林余最喜欢的武帝的一句话,“如今,攻守易形了,寇可往,吾亦可往!”
反正在历史上只要能锤爆异族的反骨的狗头的人物,不管是帝王,还是将相。
林余都是带着极大的崇敬之心的。
下意识中,冠军侯的墓,林余也心向往之,一定要去一次,去看一看天妒英才的少年名将。
两人在茂陵转了一下午,林余兴致盎然和李明两人谈论着历史。
做为地道的晋城人,不论什么典故,李明都能说的头头是道,林余不断地竖起大拇指,李明兴趣更高涨了。
回程的路上,李明放松了下来,靠着林余身上,睡着了。
傍晚。
饭后。
林余一边撸着大黑一边小声地对身旁的李明说道,“上山,看晚霞啊,有兴趣吗?”
李明白皙的脸庞刷的一下就红了起来,眼神如痴如怨地看着林余。
小声地说道,“你怎么那么坏呢…”
夕阳下山,霞光满天。
青山绿水,歌舞几时休,唱歌的人是李明,场地受限,没有音乐没有舞。
不过胜在歌声动听,余音婉转,醉了自己,也醉了林余的心,有美在旁,坐看大好河山,值得。
今天,两人准备的很充分,林余的背包里工具一应俱全,手电筒等…一应俱全。
夜,黑透,凉意袭来,以天为庐,以地为席。
内陆的深秋的夜晚,总是凉的比较早,不过胜在干爽怡人。
可能是因为李明最近因为心里愁苦气闷导致体重下降,经不住这凉意。
此刻,正趴在林余怀里,瑟瑟发抖,天有些冷了,即使她穿了开衫的外套。
缎面的秋裙厚实,用料考究,大大的裙摆将两人都围了进去,密不通风。
不远处的大黑,依然露出无辜的眼神东看西看,下巴贴在地上,放在两只前蹄之间,耳朵耷拉下来,转向了两侧。
不多时,一阵低低的痛哼声传来,大黑立刻支棱起耳朵,仔细地听了听,然后又放下了耳朵,继续趴在原地。
不知道过了多久,细细索索的声音消失了。
李明的声音在林余耳边响起,“你为什么那么坏?”
林余将怀里她紧了紧。
“这种远离尘世的喧嚣,旷野里只有我和你的感觉,很美,你格外的美!”
李明侧面靠在林余的颈间,“没有房子没有安全感。”
“那你刚才…”
“砰!”
某人果断选择闭嘴。
…….
时光不曾停歇,也不会为谁而停留。
三天的时间很快过去,这几天林余非常放松,非常惬意,换谁谁不惬意。
李明眉宇之间的那丝忧愁也消失不见,熠熠生辉的神采不断地流露出来。
两人都有种吃胖了,走瘦了的感觉。
在一定的程度上来讲,身体疲惫的时候,精神会愉悦,虐体有的时候会使多巴胺的分泌量增加吧。
两人四处走,外加李明是本地通,好吃的,有历史的小吃店,通通没有放过,几乎吃了一个遍。
第四天,清晨。
两人在讨论着今天的行程。
老太太看着两人,越看越得意林余,时不时地观察着两人的面相,老人的经验。
收拾好之后,出发了,从李明的表情上看去,又将是幸福满满的一天。
车里。
“飞飞,我告诉你一件可怕的事情,我发现我长肉了。”
林余顿时意会的点点头,目光看向了某处,表示赞同,他心里清楚的很,确实恢复了。
换来了李明的白眼,一天天就知道那些事情。
……
奉城。
沈嘉颐来到了盛世美景,滨城的事也完成了,她的外公最终见了见小一辈的孩子们,撒手而去。
这样的事情无疑让人悲伤万分,但是在此世的沈嘉颐看来,她的心态反而比董文华要好很多,生死…人活着当享乐,死后哪管洪水滔天,换句话说,人去万事休。
她外公去世这件事,冥冥中又给她了一些模糊的提示。
来盛世美景的目的是来验收房子的。
林余家楼下的十楼一号,在当初为了安保人员更好的保护林余,溢价买下来的那两套之中的一套,还有一套是一楼一号,也在同一个门洞。
房子的装修早在之前已经悄悄地进行了,只是没有人知道。
沈嘉颐来到新房,看着正在放风的房子,风格和设计方案都是她一点一点推敲的,亮色系,使用处大多能用实木包裹的全部是实木,除了门脸,用的大理石。
已经通风一个多月了,她今天过来看一下,准备添置一些床上用品和窗帘等饰品,准备十一假期后搬家了。
来这里跟林余做邻居,林余在上,她在下。
她有时候也希望能住到他家里,但是她觉得还需要很长的路要走。
他的心重新接纳了自己,才能安然地住进去。
何况还有个女朋友。
哎!
有票的投一下…谢谢
【在阅读模式下不能自动加载下一页,请<退出阅读模式>后点击下一页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