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5章 名场面!怒怼审判长!

  你当律师,把法官送进去了?正文卷第165章名场面!怒怼审判长!庭审场上。

  苏白揉了揉眉心,对方这辩护律师,很明显的是不想将话题,牵引到对自己不利的地方。

  开始满嘴跑火车了.….

  咋地,满嘴跑火车,你想考研啊?

  原告席位上,萧峰陈述完内容,抬头看向了被告方。

  他当然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但.….

  庭审的辩诉就是这样,不利的情况下就打乱对方的节奏。

  尽力的将对方带偏,为自己的委托人争取相应的诉讼法律利益。

  现在的情况是庭审的证据和对方的诉讼答辩都非常不利于原告,也就是陈美霞。

  他只能用这种方式来进行陈述,影响审判长的主观意向和判定。

  与此同时,面对萧峰的诉讼陈述。

  苏白反击开口:“对于原告的诉讼答辩,我方并不认同。”

  “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如下:”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举证责任与查证。”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取证收集的证据,或者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法院应当调查收集,或当事人请求法院进行调查收集。”

  “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民事诉讼法中的理解与适用当中有着明确的表示:”

  “原告对自己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被告对自己答辩或反诉所依据的事实,第三人对自己提出的请求等,都应当提出证据。

  也就是说当事人各自不同的主张,都应当由提出这一主张的当事人提出证据,加以证明。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并加以证明。

  没有证据或者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对于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请求法院方面进行调取。”

  “简单来说,按照法律规定,陈美霞没有足够的证据来表明张大虎有着推撞她的事实,那么法院方面应当依法,判决张大虎无需承担任何的责任,驳回陈美霞的诉讼请求。”

  “我希望法院能够依据法律法条中的内容,来还我方当事人张大虎一个清白。”

  苏白抬头看向审判长席位。

  民事诉讼中,谁主张,谁举证。

  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你主张的话拿不出证据来,那么主张什么?

  没有证据形成证据链,这场庭审的判决基本上没有什么问题了。

  虽然说陈大虎拿不出来相关的证据?

  但是你陈美霞也拿不出相关的证据。

  那么法院在正常一般的情况下就会判定陈大虎胜诉。

  或者换句话说,法院会驳回陈美霞的诉讼申请。

  老话了。

  判定张大虎承担责任,那么就是合体庭的审判判决有问题。

  有问题怎么解决?

  这边判定不对,扭头就去检察审查部门举报了。

  顺便立个案。

  对于这方面,苏白老熟了.….

  审判长席位上,钱伟对于苏白的陈述,全当听不见,扭过头看向原告席位。

  “原告方,刚才伱方在陈述的时候,说过张大虎主动送你去医院是不是,还垫付了医药费是不是?”

  萧峰开口回复:“是的,审判长。”

  苏白:???

  眉头紧皱。

  不是我都已经把法律条例摆出来,都已经陈述出来了,审判长你不应该问被告方吗?

  或者是直接询问原告方有无异议.…让原告方陈述己方意见。

  现在.….询问这个问题是什么意思?

  苏白没有出声,默默的望着庭审台审判长席位上的钱伟。

  李雪珍稍稍愣了一下,似乎是想明白了什么.….

  不动声色的将目光看向了审判长席位上的钱伟。

  钱伟还在继续询问:“原告方能不能说一说在当时医院的情况。”

  这个时候,萧风示意一直坐在一旁的李壮开口说话。

  李壮开口:“审判长,当时在医院的情况是,我赶到了医院以后,看到了张大虎。”

  “张大虎当时在我妈的急救室门口,我去到的时候,张大虎表情有点着急,然后没有什么其他情况了。”

  钱伟扭过头,看向被告席位:“张大虎原告陈述的,你有没有什么异议?”

  张大虎:“审判长,我没有异议。”

  “嗯!”钱伟点头,继续开口提问:

  “根据原告方所提供的证据和事实依据,当时陈美霞的医药费用,是你进行垫付的是吧?”

  张大虎点头:“对,是我垫付的。”

  “那么你当时在医院缴纳垫付医疗费用,是出于什么心理?”

  张大虎皱眉,微微楞了数秒:“审判长,我不懂你说的这个意思.….”

  钱伟再次陈述和强调了一遍:

  “我询问的意思是,你为什么帮陈美霞缴纳医疗费用?当时缴纳的时候你是怎么想的?”

  “哦哦.…审判长,我听懂了。”

  “我当时没有想什么,因为医院进行急救的话,需要垫付医疗费用,不垫付的话,医院那边不给处理,没有办法,我只能先垫付一下。”

  钱伟看了一眼诉讼材料,抬头看向张大虎,连续追问:

  “那你是出于好意垫付的,是不要求对方偿还的吗?你的见义勇为是不求回报的吗?”

  钱伟的这句话,让苏白瞬间明白了过来。

  好家伙!

  这是冲着他来的啊!

  因为他先前表述过,张大虎垫付医疗费,这钱就相当借给陈美霞的。

  需要进行归还。

  现在钱伟这么问。

  目的不是已经很明显了?

  想通过套话,来判定诉讼代理人的陈述和委托人的主观意愿不一致?

  推翻诉讼请求,从而进一步判定原告方败诉?

  往重了说,甚至有涉嫌伪造的嫌疑.….

  并且这个问题最重要的是什么?

  最重要的是还有引导的嫌疑!

  作为审判长,应该这么问吗?

  根本不应该!

  你一个审判长,带着主观性和诱导性去询问?

  离不离谱!

  苏白举手示意:“审判长,我方认为,这个问题带有个人的主观性和诱导性,我方拒绝回答这个问题!”

  钱伟:???

  咚咚!

  “驳回原告方观点!”

  “根据庭审上相关法律法规,律师有权质疑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行为和举止。”

  “还请审判长告诉我,驳回我方观点的理由是什么?”

  “理由是这个问题不具有诱导性。”

  钱伟看了苏白一眼,不知道是不是不愿意在这个问题上进行纠缠,紧接着换了一种问法:

  “你当时在垫付医药费的时候,想过让当事人偿还吗?”

  这个问法.…才是正常的询问。

  钱伟退了一步,苏白也就没有继续纠结这个问题。

  而张大虎在看到刚才苏白和审判长的言语对撞,知道这个问题不太好回答,不太确定自己应该怎么说。

  纠结的将目光落在苏白身上。

  苏白先前就和张大虎对于各种问题都已经交流过,也知道张大虎心里是怎么想的。

  于是轻声开口:“该怎么说就怎么说.…”

  咚咚!

  钱伟敲响法槌。

  “请被告当事人回答这个问题。”

  听到苏白说的该怎么说就怎么说,张大虎松了口气。

  “审判长.…我当时的想法就是把人送到医院里面,按照医院的规定,必须要支付医疗费用,然后我就想着自己先把医疗费用给垫上,等到陈美霞的家人来了以后再将我垫付医疗费用的事情告诉他们。”

  “这个垫付的医疗费用,对我和我家来说不少,我没有说过不要这个垫付的医疗费用。”

  咚!

  钱伟微微皱了皱眉,望着张大虎,继续进行追问:

  “根据医院的缴费证明,你不止一次的垫付医疗费用,一共分为三次。

  第一次是你刚把陈美霞送到医院里面的时候,垫付了医疗费用。

  第二次是陈美霞的家属,还没有来的时候,医院通知你费用不够,你再次缴纳了医疗费用。

  第三次是陈美霞的家属已经到达了医院内,在这种情况下,你为什么还要继续缴纳医疗费用?”

  这个问题.…

  为什么?

  一听到这个询问,张大虎瞬间激动起来:

  “那是因为陈美霞的家属非要说人是我撞的,非要拦着我,不让我走,让我继续交医疗费。”

  “我没办法,才继续缴纳医疗费的。”

  咚!

  “陈美霞的家属拦着你说人是你撞的,但是你没有向他们解释吗?”

  “你在当时有没有告诉陈美霞的家属说人不是你撞的,你已经垫付完医疗费用,并找他们索要垫付的医疗费用?”

  张大虎:“我跟陈美霞的家属说过了,人不是我撞的,当时他们一口咬定人就是我撞的,我没有办法,所以才继续垫付医疗费用,他们说人是我撞的,还要我垫付医疗费用,我找他们要也要不回来。”

  面对钱伟的一步步逼近的询问,张大虎的情绪明显有些着急了。

  不过这也不怪他.…

  因为钱伟询问的目的就是在一步步的进行逼近。

  苏白看出来了.…目前对方虽然这么做没有道德,但没有违背法律条款。

  咚咚!

  钱伟再次敲响法槌:“被告人情绪略微有点激动,请控制住你的情绪。”

  继续询问:

  “被告当事人,按照你的陈述,当时陈美霞的家属说人就是你撞的,但是你心里面知道人不是你撞的,为什么你不据理力争或者是进行报案处理?

  还有就是为什么面对陈美霞家属对你的控告,你明知道自己是在冤屈的情况下,还要垫付医药费?

  你在第三次垫付医药费的想法是什么?”

  面对钱伟的三连问,张大虎开口解释。

  “审判长,我当时只是出于好心帮助陈美霞,没有想到就遇到了陈美霞这么难缠的家属。”

  “没报案是因为当时没想到.…觉得这个事情就是我好心帮了个忙,对方对我有误解,也有一部分是认为没有必要去报警。”

  “另外,我也觉得等到陈美霞醒了以后,他们对我的误解可能就解除了。”

  “到时候就会还我医药费.…继续争执下去,没有任何的必要,还有就是前两次的医药费我都垫付了,心里面想着也不差这一次,现在解释不清楚,大不了等到澄清了再一次性要回来。”

  “但是我没有想到陈美霞一开始说的好好的,说是会给我赔偿的医疗费,还说要谢谢我,但是扭过头就向我索赔40万的医疗费用。”

  “审判长,我只是想拿回属于我自己的钱.…”

  “我没有什么其他目的,我做好人好事儿,垫付医药费不行吗?我想要回自己的钱不行吗?”

  “我当个好人,还错了吗?”

  陈大虎情绪激动的开口。

  审判台上,审判长钱伟敲响法槌。

  “第二次提醒,请被告方当事人注意自己的情绪!”

  法槌敲响,沉闷的声音显得格外的刺耳。

  庭审场上,众人沉默。

  合议庭成员席位上,祝远方和谢明艳两个人在听完张大虎的叙述以后,都不约而同的看向了钱伟。

  原本两个人都想要说些什么的时候。

  但看到钱伟敲响了法槌

  钱伟面不改色,继续开口,于是又放弃了。

  “张大虎,在案发的当天,你是不是在赶往上班的路程中遇到这种情况的?”

  “是的审判长。”

  张大虎平复情绪后点了点头。

  “那么你为什么在上班的途中遇到了这种情况,并且愿意主动搀扶陈美霞去医院,这符合生活常识和经验的认知吗?”

  苏白:???

  张大虎:???

  甚至就连萧峰都一脸惊讶,嗯?!

  “还请被告当事人回答问题。”

  什么狗屁问题?

  都已经问了一连串子了,还这么问,最后一个问题简直就是离大谱。

  苏白举手示意:

  “审判长,我作为我方当事人的全权代理律师,在这里我有话可说。”

  “请问审判长,张大虎做不做好事?在不在上班的期间做好事?这和常识有什么关系?”

  “我方当事人张大虎都已经表明了,他是出于好心善意的目的,将陈美霞送去医院。”

  “这是一种美德,和常识无关。”

  “就像是救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在有能力救人的范围之内,而不去实施救援的话,则是一种违法行为。”

  “我方当事人张大虎有能力对于陈美霞实施帮助,然后就实施帮助了。”

  “有什么问题吗?”

  “审判长,在法庭上面,虽然讲究根据常识性进行判定。

  但更重要的是根据证据进进行判断。我国的法律规定是谁主张,谁出证据!

  对方没有证据和没有依据,审判长这么咄咄逼人的询问我方当事人张大虎。

  我认为审判长违背了一名作为审判人员的公平性,严重脱离了对于法律公平公正的判定!”

  咚咚!

  钱伟脸色不太好看,但依旧没有理会苏白的话。

  继续开口:

  “请问被告方解释。

  陈美霞不是张大虎撞倒的,张大虎为什么要将其搀扶起来并送往医院?”

  “并且连续三次的缴纳医疗费用。”

  “还有一点,在医院的时候,张大虎明知道自己是见义勇为做好事的行为时。

  面对陈美霞的家属,张大虎为什么没有据理力争,为什么不强烈的表示自己见义勇为的行为,拒绝支付医疗费用。

  根据以上几点联合在一起,被告方能不能完整的表述一下陈大虎当时的心里想法?”

  苏白:?!?

  这TM问的是什么问题?

  都已经说过几次了,是见义勇为,促使了张大虎做出以下的行为。

  不是!

  这个审判长钱伟是没有一点点同理心,没做过一点点好人好事是吧?

  内心的想法那么的离谱。

  揪着认为不可能有无缘无故的善良,可以帮助将人送到医院并垫付医疗费用是吧?

  还是苏白第一次碰到这种审判长,完全属于自由心证了。

  “审判长,我方已经陈述过了.…张大虎是出于本质上面的见义勇为行为,帮助和帮扶也是一种出自内心的善良而去做这些事情,而不是所谓的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你为什么要把她送医院!”

  “如果审判长坚持认为是我方张大虎将陈美霞撞倒的,那么依据事实情况下,只有陈美霞的一个口供作为辅助性证据,根据民事诉讼法中的证据相关内容。”

  “单个的辅证并不能形成证据链,没有证据链不能够判定张大虎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我方认为,张大虎没有任何相应的责任需要承担。”

  “并且我方认为审判长的言行,带有强烈的主观性,完全不符合一个审判人员对于法律公平公正的见地!”

  “送人前往医院和撞人之间有着必然的关联性吗?”

  “并没有!”

  “那么审判长为什么要揪着这一点不放?”

  “合议庭的成员也都是这么认为的吗?!”

  苏白目光锐利的望着审判台席位。

  .

  ….…

  审判台席位上,合议庭成员的另外两人祝远方和谢明艳,也是第一次见到这种与审判成员激烈的对抗。

  不过苏白说的有理有据,在庭审上的发言也没有什么过当的行为。

  庭审现场沉默了十几秒。

  原告席位上的萧峰人都麻了.…

  这就是白君律师事务所的金牌律师苏白吗?

  在民事诉讼上直接质问审判长。

  好家伙.…不仅质问审判长,还质问合议庭成员。

  这.…佩服!

  果然是大律师,一般不是大律师的话,压根不敢这么干。

  难得一见啊!

  萧峰在心里默念一遍,抬头看向审判台席位。

  现在最下不来台的应该就是合议庭的成员了。

  的确。

  合议庭面对这些情况的确是少见。

  当场质问合议庭的很少,尤其还是在民事诉讼方面。

  庭审台席位上。

  祝远方也知道这一次是钱伟作为审判长做到的确是没有那么合格。

  不过.…

  以前前委作为审判长,就算是审理一些具有争议的民诉的时候。

  也没有这这样啊.…

  这一次是怎么回事?

  祝远方不太理解,心里暗叹了口气,没有继续想下去,出来打了个圆场:

  “好了,被告方律师情绪先不要那么激动,先稳定一下情绪。”

  又翻看了两页诉讼材料,接着将目光落在钱伟身上。

  注意到钱伟的脸色不对,轻声开口:

  “现在庭审的辩诉答辩已经差不多了,进行法庭陈述吧。”

  钱伟长呼了一口气,情绪算是平稳了下来,微不可查的点了点头,没有对苏白的质问进行任何的回应。

  缓缓开口:

  “关于这场庭审,原告方还有没有其他需要出示的事实依据或者证据?”

  该出示过的事实依据和证据都已经出示完毕了。

  并且根据刚才审判长钱伟对张大虎的步步追问,和被告方律师苏白的反质问。

  这场庭审的关键已经不在原告上面了,而是在于审判长和合议庭成员的决定上面。

  萧峰心里面很清楚这一点。

  实际上原告也拿不出来更多的证据或者事实依据。

  萧峰开口:“审判长,原告没有其他需要出示的事实依据或者证据。”

  咚咚!

  “那么现在开始法庭陈述。”

  “现在请原告方进行法庭陈述。”

  “好的,审判长。”

  萧峰翻看着诉讼材料,从中抽出了与陈述有关的相关内容。

  紧接着开口:“我方法庭陈述如下:”

  “我方认为我方主要当事人陈美霞在当时的情况下不具有自己摔倒或者是自己出现意外情况的事情发生了。”

  “张大虎作为第一个发现陈美霞的人,具有撞人的嫌疑。”

  “具此,我方认为,张大虎没有足够的证据,能够表明对方不具备撞人的条件。”

  “并且张大虎针对这一点也没有事实依据和证据能够表明和反驳这一点。”

  “根据刚才的辩诉答辩,张大虎多次以见义勇为来解释为什么三次垫付医疗费用和在上班期间主动帮助陈美霞送往医院。”

  “这种见义勇为的说辞没有证据能够表明他的主观是见义勇为,具有用此来逃脱自己责任和嫌疑的行为动机。”

  “即,我方认为张大虎在本意上是想要逃脱自己的相关责任,不打算负民事上面的赔偿责任,所辩诉的内容都是用以逃脱责任的借口和理由。

  所以在我方当事人陈美霞的医疗费用和精神损失费用以及后续的医疗补偿费用等,张大虎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审判长,我方法庭陈述完毕。”

  咚咚!

  “下面请被告方开始陈述。”

  听到要进法庭陈述,苏白长呼了口气,这场庭审可以说是他打过最离谱.…

  嗯.…?

  的确是最离谱的一个庭审。

  无论从哪个角度而言,这场庭审都非常的离谱。

  尤其是审判长的态度。

  这场庭审其实到他说出来谁主张谁举证的法律条例的时候就已经结束了。

  但是这名审判长钱伟,一直在质问张大虎,完全的不合理。

  从审判长的角度来说,如果不是掌握了张大虎将陈美霞撞倒的直接结果,从而进一步的从张大虎的语言漏洞中寻找证据链。

  根本不可能在庭审上这么追问一名当事人。

  除非有其他情况才会有刚才的情况出现.…

  例如说某些违法行为。

  真的有其他的情况的话,那么他说再多都没有任何意义。

  就算是他真的答辩过对方了,那么在法庭上的判决也会判定张大虎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干脆点,法庭陈述说少点。

  真的要判定张大虎承担民事责任了,回头直接提起监察审查完事.…

  想到这里,苏白开口:“审判长,我方法庭陈述如下:”

  “我方依据法律民事诉讼,对于本场庭审进行反驳,要求驳回原告方的诉讼申请。”

  “我方有法可依。”

  “还请合议庭能够考虑到谁主张谁举证的证据原则,来对本案进行判决。”

  “审判长,我方陈述完毕。”

  苏白在陈述完毕后.…抬头看向审判长席位。

  审判长席位上的钱伟面无表情,敲响法槌。

  咚咚!

  “现在进入休庭阶段,一个小时休庭结束,当庭宣布判决结果。”

  伴随着合议庭成员离开审判台席位。

  庭审场上。

  陈美霞露出了得意的笑容,萧峰见状,保持沉默,没有说话。

  他只是一个委托律师,尽力主张自己委托人的权利,剩下的都和他没有任何的关系。

  而被告席位上。

  张大虎显得有些紧张,因为在刚才的庭审当中,他能感受到审判长带给他的那种无形的压力。

  一直被咄咄逼问着,任谁也会有不太好的预感。

  并且还有合议庭成员的态度,都让他觉得这场庭审有点麻烦,有一种可能要败诉的预感。

  张大虎扭过头看向苏白:“苏律师.…苏律师,你觉得最后的判决会怎么判?”

  苏白摇了摇头,对于这个,他还真的不清楚。

  因为今天的这个庭审,和以往的庭审完全的不一样。

  从答辩方面来讲,他认为审判长带着非常大的主观性,就是认定了张大虎撞了陈美霞,从结论而去推导过程。

  这在庭审上面算是一个错误的做法。

  因为从结论进行推导过程的话,在程序上形成了不对等的条件。

  审判成员个人的主观性越大,从结论去推导过程,那么造成错案的可能性就越大。

  因为认定事实和既定事实不一样。

  呼.….

  苏白轻呼了口气,笑了笑:“放心吧.…这个案子你没有责任的话,法律一定能够还你一个清白。”

  “一审判决判你没有责任的话,还好说,如果判定有责任的话.…那么可以提起二审的诉讼请求。”

  “就是可能在时间上和程序上有些麻烦。”

  “到时候我们白君律师事务所会进行安排的.…”

  “好的,谢谢苏律师!”

  听完苏白的回答,张大虎很明显松了口气。

  一旁的李雪珍在听到苏白的话以后,脑海里一直回荡着,判定有责任,这几个字眼。

  “如果咱们真的在一审败诉,被判定有责任的话,那后面应该怎么做啊?”

  苏白笑了笑:“李律师,应该怎么做你心里不清楚吗?”

  小李眼睛biubiu放光,期待开庭。

  .

  ….….

  合议庭成员商讨室内。

  钱伟,祝远方和谢明艳三人都坐在沙发上。

  祝远方微微皱了皱眉,看向钱伟:“钱审判长,这个案子应该怎么判?”

  钱伟喝了一口茶,然后缓缓开口:

  “根据诉讼答辩和庭审上的证据来讲的话,我觉得这个张大虎就是撞了陈美霞的人,需要承担应有的责任。”

  “这个你们两个没有什么意见吧?”

  祝远方和谢明艳两个人同时皱了皱眉。

  没意见?

  怎么可能没意见?

  “钱审判长,可是根据民事诉讼法中的规则,谁主张谁举证来说的话,陈美霞完全拿不出来张大虎撞人的事实证据,这么判的话,是不是有点不合理?”

  祝远方开口质疑。

  谢明艳也接过话:“我感觉的确是有点不合理.…主要还是因为证据不完整,只有陈美霞的口供和路人的证词,这样判决不太合适吧?”

  “还有就是.…那个苏白在咱们南都法律圈难缠的很,这个判决我觉得不是很合理,后续会不会很麻烦。”

  想起那通电话,钱伟笑了笑:

  “如果按照被告方的诉讼答辩来说的话,这么判决的确是有些不合理。”

  “可是如果站在原告方的角度来看的话,有一定的合理性。”

  “你们看.…陈美霞昏倒,张大虎为了见义勇为,多次垫付医药费,并且还在亲人家属们来了以后再次垫付医药费,这个合理吗?”

  “这个案子本质上就是张大虎知道没有证据,所以一口咬定自己是见义勇为,想要逃避责任,这种问题在民事诉讼中出现过很多次.…我认为判定张大虎承担责任,没有任何的问题。”

  “可是.…判定的依据条件是什么?没有证据啊!”

  钱伟示意两个人不要紧:“没有证据不要紧。”

  “判定的依据是根据高度盖然性,这场庭审的民事诉讼符合高度盖然性。”

  高度盖然性.…是民事证据证明规则。

  关于01年最高院公布的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73条。

  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对于同一事实分别举出相反的证据。

  但都没有足够的依据去否定对方证据的。

  法院方应该根据案件的事实情况,判断一方提供的证据证明力是大于另一方提供的证据,并对证据力较大的一方证据进行确认。

  说白了。

  就是在双方都没有充足证据的情况下,怎么判定审判长说了算。

  所以对于苏白,钱伟根本没有太怎么放在心上,因为这场诉讼是民事诉讼,高度盖然性不属于违规情况。

  他就算是判定陈美霞胜诉也没有任何的问题。

  苏白能拿他怎么办?根本拿捏不了他!

  这么判有什么问题啊?也没有任何问题!

  他认为证据有力点在原告一方,那么证据有利点就在原告一方,判定原告胜诉有什么问题吗?

  根本没什么问题。

  就算是事实上张大虎没有撞成那家怎么了?他这么判,既然没有问题的话,他就这么判。

  祝远方和谢明艳听到高度盖然性互相对视了一眼,微微叹了口气,两个人都沉默了。

  “嗯,这个决断主要是依照钱审判长的意见对吧?”

  钱伟点了点头:“嗯!”

  看到钱伟点头应答下来,两人也都没有再继续多说什么。

  .

  ….….

  很快休庭,时间结束。

  在书记员的再次开庭声中,三位合议庭成员走到了庭审台上。

  咚咚咚!

  钱伟敲响法槌。

  “休庭结束,现在重新开庭,准备宣判判决结果。”

  “本案案由:原告方认定被告方将其撞倒,并要求其赔偿医疗费用,精神损失费用以及后续治疗费用,以此提起诉讼。”

  “本院对该案件具有管辖权,所适用法律全部依照国内法律。”

  “经合议庭研究决定,现对于本案的判决如下:”

  “一:原告摔倒昏迷不是由于疾病所引起的,而是由于外力因素引起的。

  根据日常生活经验分析,由外力因素引起的除绊倒,滑倒等自身原因情景,还有他人的外力因素撞倒或碰倒的情况。

  双方在庭审当中均未陈述,陈美霞是绊倒或滑倒的,被告也没有提供相应的反证证明。

  根据本案的现有证据,来认定陈美霞是由外力因素是撞倒或者是被碰到的。

  按照生活经验,分析人在被外力撞倒后,第一时间先确定的是被撞倒的人的来源。

  辨认撞倒人之人是谁。

  根据本案的证据和陈美霞的口供,第一时间认定的是张大虎。

  从常理进行分析,陈美霞是张大虎撞倒的可能性很大。

  并:如果张大虎是见义勇为做好事的话,那么第一时间应该做的就是寻找撞倒陈美霞的人。

  根据社会的情理来说,在陈美霞的家人李壮到达医院之前,应该在垫付完第一次的医疗费以后,离开医院。

  而不是在医院继续停留下去,缴纳第二次,第三次医疗费用。

  并且如果张大虎是见义勇为在李壮到达医院之后,第一时间应该说明情况,而不是在李壮认为张大虎是撞倒陈美霞的当事人继续缴纳第三次医疗费用。

  根据以上分析进行判定,判定张大虎为撞倒陈美霞的责任人。”

  “二:判决张大虎赔偿陈美霞医疗费用精神损失费用和后续治疗费用40万元整。”

  “三:判决本次原告的诉讼费用和律师费用由被告承担。”

  “该案由南都东城法院进行一审审理判决。”

  “原被告双方若针对此判决有任何的异议或有任何的疑惑,都可以向南都中级法院提起再审,或者向相关监察审查部门提出审查请求。”

  “判决书将会在十日内发放到原被告双方所填写的发放地址。”

  “闭庭!”

  咚咚咚!

  法槌敲响,也意味着,这场庭审算是结束了。

  ????

  最后的这个判定是什么意思?

  判定张大虎是撞倒陈美霞的当事人。

  前面说了一大串子。

  根据生活经验,根据社会情理,根据人性分析,就这么来判定张大虎为撞倒陈美霞的责任人?

  你没有证据,你就根据生活经验,根据社会情理进行分析是吧?

  如果全按照以上进行判定的话,那你手上的错案还少吗?

  法庭上不讲证据,讲生活经验是吧?

  好!

  先不说别的,先不说张大虎有没有真的撞到陈美霞。

  就算是真的撞到了你,没有证据,你能瞎判吗?

  你根据生活经验,那生活经验不是你说了算吗?

  咋滴?

  法律解释权在你手里啊!

  像这种审判长不看证据,看生活经验,那不纯纯扯淡吗?

  某些错案就是因为这种主观性很强的行为而造成的。

  对得起身上的徽章嘛?!

  苏白将面前的诉讼材料快速的收拾好,紧接着挥了挥手,让李雪珍跟上。

  李雪珍好奇:“苏律师,咱们收拾的这么快去哪呀?”

  “去隔壁的检察审查部门。”

  李雪珍睁大了眼睛,脸上写满了惊喜:!!!!

  “去检察部门?!”

  “好的!苏律师!”

  李雪珍哒哒哒的小跑跟上了苏白。

  庭审现场的其他人:???

  钱伟微微皱了皱眉:这和南都传闻的一样啊.…真是一言不合就去检察部门。

  去呗。

  钱伟脸上强装镇定,就算是去了又怎么样.…他这判决依照的是法律依据,又没有任何问题.…

  检察部门来了.…大不了撤诉,认定他这个判决有一定的问题呗。

  还能把他送进去咋的?

  而钱伟身旁的两个人,祝远方和谢明艳两个人,在听到对话的时候,心里都不由得咯噔了一下。

  对方直接去了监察审查部门,该不会出事吧?

  对视了一眼以后。

  都显得有些小紧张,不过再想起来,这场判决还有合议庭的研究都是钱伟主导的.…又不免松了一口气。

  不知道为什么,看着苏白带着李雪珍,还有张大虎离开了庭审现场。

  钱伟也有些不太镇定了.…

  不是,真的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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