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又写回都市了,求收藏求支持了,本书创意还是比较新颖的,老花写得也很有感觉,就是不知道大家认不认可了,看了之后的,都给个建议吧,拜谢了。¤,
依依惜别了父母和爷爷,郑潇乘坐的大巴驶出去很远,他探头出车窗,还能看见自己的三位亲人虽然已经被拉长的距离缩小成地平线上的三个小黑点,他们却还在朝着大巴频频挥手。
他的视力比之前不知好了多少倍。
这也是超级模仿能力带来的好处。
“爸爸,妈妈,爷爷,我一定会加倍努力,这一辈子,我绝不允许自己再像前世那样窝囊!用不了多久,我就能在西京买下一座大房子,把你们接过去享福的!”
郑潇心里喃喃说着。
他的父母此前都是河郡县纺织厂的职工,2000年初的时候,河郡棉纺厂因效益太差而倒闭,两人双双下岗。
为了谋生,父亲郑振江干起了修自行车的行当,母亲则找了个清洁工的活儿。
二老这些年为了养家为了供郑潇上学,真的是吃了太多的苦。
上一世没尽到孝道,这一世,难道不该多弥补一下吗?
还有爷爷的病,也必须及早治疗,不能再让悲剧发生。
大巴车快速行驶着。
郑潇一路上思绪联翩。
现在,他已经确定了,自己重生之后获得了一种神奇的模仿能力。
他看过的人物情景,都被他的眼睛和耳朵一帧帧的如同最精细的视频录像一般刻在了脑海里。
当他试图将脑海中的景象复制还原出来的时候,他的大脑就会给出快速而精准的指令。他的身体就会迅速地予以配合完成。
他在家里悄悄地对着镜子试过模仿爷爷颤巍巍走路说话的样子,镜子里的映像是那样的惟妙惟肖。甚至连面部神情的小细节都跟爷爷一般无二。虽然他脸上没有皱纹,但他还是淋漓尽致地表现出了一个老人该有的神韵。
他不止能模仿爷爷。模仿爸爸妈妈也是手到擒来形神具备。
这种能力的获得,必将改变他的职业选择宽度,让他的人生能更快速地步入发展的快车道!
“……冷冷的冰雨在脸上胡乱地拍
暖暖的眼泪跟寒雨混成一块
眼前的色彩忽然被掩盖
你的影子无情在身边徘徊
你就像一个刽子手把我出卖……”
车厢里萦绕着刘德华的,郑潇忍不住的跟着哼唱起来,当然,他哼唱的声音很低。
即便如此,他也能察觉得到,他跟唱出来的歌声从声线到旋律再到任何一个处理细节上,都跟刘德华的演唱酷似。
郑潇跟唱了几句之后。心里笑了,前世的时候,他是到酒吧唱过歌的,他的歌本来就唱得不赖。
当然,跟专业的相比还有一定距离。
但现在,若是他能将刘德华的演唱惟妙惟肖地模仿出来,就跟和华仔一个模子出来的一样,那些夜店客人还能不为之疯狂吗?
或许夜店卖唱可以当作一个来钱的主要渠道。
对2006年夜店驻唱的价格,郑潇还是有所了解的。一般新人一首歌能拿一百元算不错的了,而在圈子里小有名气又能造气氛的歌手则能拿五六百块甚至更多。
这比上班来钱快太多了。
2006年时候的工资水平,新毕业的大学生也就能拿个一千多点的样子,可怜得要死。想靠着挣点死工资发财。做梦吧!
当然,在郑潇为自己的发展规划里,夜场驻唱只是个暂时性的行为。要想有大发展,那就必须去博取大名声。而要想有大名声,那就必须去借助媒体造势。去参加各大媒体举行的文娱节目。
一步步来吧!
我的未来绝不会是虚无的梦!
车到西京。已经是下午两点多点。
郑潇拖着行李坐公交车回到了他租住的小谈村。
小谈村是个城中村,在西京城的北郊,一大片高低错落的楼房,租住在这里的人足有七八万之多。
这里的租金不高,一套一居室的房子才200元,比之后世西京城到了2010年后动辄千元以上的房租是要低太多了。
但是,对于刚毕业的学生,尤其是像郑潇这样的贫困家庭的孩子,这个价还是有点高了。
郑潇租的房子在小谈村中间,是一座四层的天井楼,房间都是转圈儿分布的。
他的房间在顶楼。
郑潇拖着行李上楼开门的时候,左侧隔壁的房间门开了,一个衣着暴露,上面只穿着个小背心,里面真空失防,下面则是穿了条刚到大腿根儿的平角短裤的蓬头垢面年轻女子走出来。
她看见郑潇,妩媚地一笑。
郑潇却是十分的尴尬。
她的衣服穿得太不像样了,何止是春光乍泄,简直就是春光尽泄。让郑潇都不好意思看她。
“郑潇,你回来了啊。”女子笑着问,却是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
“嗯!春芳你刚起床?”郑潇回应着她的招呼。
她叫赵春芳。
“是啊,昨晚睡太晚了,凌晨四点多才睡,呵——困死了!”春芳伸了个懒腰,露出一段纤细的腰,更是几乎上下失守。
郑潇也尽量装出无所谓的样子笑了笑:“给自己弄点吃的吧,总是黑白颠倒,很容易伤胃的。”
“嗯!谢谢郑潇,一会我煮点汤面,你要不要来点?你估计也没吃呢吧?”春芳笑靥如花问道。
“不用了,我在外面吃过了。”郑潇拒绝了她的好意。
“咯咯咯,郑潇,你说话的声音变好听了呢,普通话比之前也好得太多,咋一听,有新闻主播的味道呢。”赵春芳媚了郑潇一眼,说道。
竟然被听出来了……郑潇现在说普通话的时候,可不就是在模仿着郎永淳吗?
这个赵春芳,据她自己说,做的是夜总会酒水销售工作。但李学刚曾告诉郑潇,他严重怀疑,她其实是坐-台的小姐。
据西京某些人统计,租住在小谈村的小姐至少有好几千人,小谈是有名的“鸡村”,这村子一到了晚上,不是一般的混乱。
也就郑潇这样的刚毕业的学生和底层打工阶层,贪图这里便宜的房租,才住这里。
跟个小姐做邻居,郑潇总觉得怪怪的。
尤其是,赵春芳还跟他很谈得来的样子,总是隔三差五就敲门来找他跟李学刚玩儿,做点什么好吃的,也要端过来一些,让他们尝尝,热情得不得了。
ps:虽然出来得比较早,但这个女孩不是女主,请不要误会。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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