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八十章:住进布达拉宫,我是雪域最大的王

  “什么,凡尘是出家人?”

  “我靠,凡尘是和尚?”

  “我曰,这怎么可能?”

  当论坛有人发了一条猜测凡尘是出家人的信息之时,整个燕大BBS全线爆炸。

  “不可能,不可能。”

  “凡尘怎么可能是出家人呢?”

  “我不相信,打死你我也不相信。”

  “我心目中的凡尘先生是盖世英雄,我心目中的凡尘先生是比之黄一凡还要帅的天才,凡尘先生怎么可能会是出家人呢?”

  一直以来,凡尘给予大众的印像比较神秘。很多人虽然知道凡尘这个笔名,但是,关于凡尘到底是谁,叫什么名字,长什么样,多少年龄,却是从来不知。隐约大家只能猜测出,凡尘应该是男的。

  但是,哪怕不知道凡尘到底长什么样,多大的年龄,但却抵档不住无数读者的想像。他们感觉凡尘先生是一位年少多才的才子,就像黄一凡一样,甚至比黄一凡更为有才。至少,凡尘比黄一凡更为低调,低调的男人才更有魅力。

  如此,凡尘在无数读者眼中简直是一个完美的形象。

  可是,这会儿竟然有人说凡尘是出家人。

  尼玛,这简直是破坏凡尘先生在我等读者心中的光辉形象呀。

  是以,无数的读者第一时间都是选择不相信。

  只是,也不知道是有人喜欢恶搞,还是真的怀疑凡尘是出家人。在一众读者不相信之时,有一些人却是专门寻找着凡尘是出家人的真相。

  “哈哈哈,各位还是别挣扎了,虽然我也不太愿意相信凡尘先生是出家人,但事实就是事实。之前那位燕大才女李凌云分析只是其一,我再补充一些。”

  一位ID叫做“蛋炒饭没有蛋”的朋友如是分析说道:“我们回想一下,凡尘先生最为擅长的作品类型是什么?答案是言情,是的,不管是牡丹亭少女,还是倩女幽魂,更或是恐怖的聊斋,其实都是以言情为主。当然,凡尘先生也写过其他不是言情的作品。但是,我们可以看到。其他不是言情的作品写的都一般般,比如武侠,他就比不上黄一凡。可是,只要是言情,凡尘先生笔下的言情作品,没有一部不是经典,也没有一部不如别人的。各位,大家想想,能写出这么给力言情作品的作者,他到底会是一个什么身份的作者?

  或许你会猜,一定是一位情商很高,像情场王子之类的人才能写出如此经典的言情作品。但恰恰相反,大凡作家虽然风流,但都算不得情场王子。以历史记录来看,往往越是写出经典的,越是写出感情至深经典作品的,往往是一些性格很内向的人。

  如果是此前,我们对此或许还会难于猜测。但现在,我想,我们已经不用猜测了。

  正是因为凡尘先生看破红尘,才能将人间的****写得如此的完美。

  试问一下,如果凡尘先生不是看破红尘,这一些言情作品里面的故事恐怕将凡尘先生自己也虐死了。也正是凡尘先生成为了出家人,什么事都看淡了。于是,在出家闲来无事的时候,便开始写一些言情作品。写这一些言情作品出来干嘛,这还要问,妹的,虐大家呗。”

  蛋炒饭没有蛋的分析并没有太多真实的暴料,完全只是牵强附会,说白了就是瞎扯。

  不过,瞎扯是瞎扯,关于凡尘先生是否是出家人的事儿,却是惊出了一众粉丝的冷汗。

  虽然他们一边纷纷指责那些个家伙拿出证据,但在内心,他们其实也很想知道凡尘先生到底是什么身份。当然,其他什么身份不重要,重要的不能是出家人,不能是和尚。只要不是出家之人,只要不是和尚,那就可以。

  可是,虽然一众暴料之人无法找到凡尘是出家之人的有力证据,同样,一众支持者也找不到凡尘先生不是出家人的证据。反倒是,在这几首看起来就是出家之人写的诗暴光之后,一众支持者心中都是有一些担心。而担心的时候,甚至连之前凡尘先生写的那一首“第一最好不相见”的诗,一众人等也开始怀疑起来。

  为什么凡尘先生会写“第一最好不相见”这样的诗?

  这样的诗虽然看起来搞笑,但是,这样的诗背后却隐藏着隔绝尘爱的想法。

  因为不相见,自然不相恋,不相恋,自然不相思,不相思,自然不会有种种那些莫明其妙的感情问题。

  而如果是在现实生活中的人,他是不可能做到这一点的,除非你真正出家。

  一瞬间,一众支持者也变得头大起来了。

  不过,一众支持者也在心里安慰:凡尘先生不是出家人,不是和尚,不是的。

  哪怕是写了这样的诗,也不一定是。

  大凡诗与文章里面的主人公,很多都不是主角本人,有的是虚构,也有的是指的是他人。如果写什么作品,作者就是作品中的主人公。那么,那一些写武侠的岂不是个个都是高手。那一些写网络小说的,岂不是个个都是超能者。

  一边自我安慰,一众学子一边喊着凡尘先生继续。

  “凡尘大,继续,再来一首,没过瘾呀。”

  “是呀,凡尘大,再来几首,刚才被刺激到了,你一定不是和尚,是吧。”

  只是,黄一凡却没有回答这一些人的猜测。

  关于凡尘到底是谁,现在不是公布身份的时候。

  在一众学子的呼唤下,黄一凡又写了一首仓央嘉措的情诗。

  这一首诗一出,燕大BBS又一次轰动起来。

  这里的轰动有两个。

  第一:被这一首诗独特的风格所引发。

  如这一首诗开头一样“住进布达拉宫,我是雪域最大的王”,现代诗才出现100来年,100来年里面并没有多少经典的作品。而哪怕此前有一些不错的现代诗,也只不过是抒情之类的比较温柔式的诗。但是,这一句诗却以独特的风格深深的刺入到了人们内心。让人们认识到,原来现代诗也能写得如此的大气。

  不过,这一首诗如果单单只是大气,那么,他就不可能引起这么大的轰动了。

  接下来一句“流浪在拉萨街头,我是世间最美的情郎”,却是瞬间引爆一众读者。

  从原来的大气磅礴瞬间到柔情似水,虽然看起来画风有一些不对,但却充满着无比的艺术性。

  布达拉宫VS拉萨街头,雪域最大的王VS最美的情朗,即充满对立,又仿佛一体。

  如此经典的诗句,你说,又如何不引爆一众读者呢?

  “上帝,这是我看过的最为霸气,最为牛叉的一首现代诗。”

  “是的,给我的感觉就是震撼。我没想到,现代诗也能写出这样的风格。”

  “尼玛,这样的诗简直和读风萧萧兮易水寒一样的感觉,佩服,佩服,无比的佩服。”

  只是,这一首诗除了大气磅礴之外,他似乎还告诉我们另一层道理。

  比如,这首诗主人公的身份。

  住进布达拉宫,我是雪域最大的王。

  布达拉宫是哪里?

  你会说,这是一个旅游胜地。

  妹的,你们这一些二货。

  布达拉宫除了是旅游圣地之外,他还是宗教圣地。

  诗人住进布达拉宫,你能想像诗人现在的身份是什么?

  完了。

  完了。

  凡尘先生看来真去当和尚了。

  如果说此前还不太确定凡尘先生到底是什么身份。

  那么,这一首诗出现之后,一众支持者差点有一些跌倒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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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上一章出现一个小BUG,将天下第一白写的“世间安得双全法”记成了是凡尘笔名写的。坑呐,三个笔名连小白都搞得神经错乱。看来,什么时候得考虑一下让三个笔名合为一体,也免得未来再犯这样的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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