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铜法器化成的金色湖底已经消失,据说是被当年占据断流城的妖族毁掉的,取而代之的是寻常水生植物,鱼虾倒是因此兴盛起来,在水底游来游去,比在水面上泛舟的人类更显悠然自得。…頂點小說,x.
慕行秋和秦先生被撵出了夕照楼,再多的金银也抵不上权贵的一句话,何况他们的包囊里已经掏不出更大块的金银了,夕照楼即将迎来生意最火爆的时段,一老一小两名古怪客人必须让出房间。
慕行秋并不在意,他不觉得夕照楼有多少吸引力,能离开那个酒味弥漫的狭小房间,他很高兴。
秦先生也不在意,折花入药是一门生意,可以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地进行,对景赏花却是对瞬间感觉的捕捉,一旦捕捉到手,感觉也就消失了。酒香已经浓得变味,越来越接近醉鬼的呕吐物,两名歌伎也在无聊的等待中失去了曼妙的身姿,腰肢弯得像是烤熟的虾,她们实在受不了这两名客人的怪癖,决心用最不美丽的面孔示人。
“美不能持久,它在变动中永恒。”秦先生坐在船头,几步之外,慕行秋亲自划桨,他手里剩下的一点散碎银子只够雇用一艘小船,秦先生倒是没有抱怨,“这正是轮回的美妙之处,我在一遍遍的重生过程中体验生命最美的一部分,然后在它变得面目可憎之前及时脱身。”
生命充满了偶然,秦先生为此着迷,就像那些醉心于收集某种物品的鉴赏家,一开始,他们追寻那些有着明显区别的藏品,慢慢地,目光变得刁钻而精准,藏品之间的区别因此变得越来越小。也就是从这时起,开始划分出内行与外行,在外行看来混沌一片的收藏物,在内行眼里却有着清晰的区别与等级。
好与坏一目了然,好与更好之间的差别却只有内行才能鉴别出来。
凡人收集花、鸟、木、石等物,魔魂收集人生。
帝王将相、奇人异士就像是喝到肚子里的酒、过分亲昵的美女,都属于折花一类的煞风景之举,如果不小心轮回到这样的身体里,魔魂会在觉醒之后不久就会郁郁而终,重新投胎。
看似庸庸碌碌的普通众生。才是魔魂最感兴趣的人生,他从中看到了无穷无尽的差别,又从差别之中体验到妙处。
秦先生非常普通,出生在没落的官宦之家,很小的时候就有意当一名教书先生,觉得这个职业“很有趣”,觉醒之后他才明白,原来教书先生是他从来没经历过的人生。
教书是个很有意思的行当,秦先生喜欢看到孩子茫然的眼神。对他来说,字句与书籍是一个充满光明的世界,对懵懂无知的孩子来说,这却是一片黑黢黢的森林。到处都有毒蛇猛兽。秦先生对教书并不上心,只喜欢站在光明世界里饶有趣味地看着孩子们胆怯地摸索前行。
他决定在三十五岁的时候再入轮回,教书的乐趣也就这么一点,不值得花费太多时间。可是一件意外打乱了他的计划。
人生一世要经历娶妻生子,魔魂自然不会省略这一步,他品尝其中的快乐。欣赏其中的优美,然后在娇妻老去、子女长大成人之前甩手而去,他从不为妻子儿女以后的生活着想,因为这是人生该有的一部分,三四十岁壮年早逝的人有的是,这些人的妻儿该如何生活,他的妻儿也该怎么活。
芳芳的母亲是个温柔贤惠的女人,知书达理,除此之外再没有更多特异之处,是名再普通不过的凡人,年纪轻轻就死了,但这不会影响秦先生三十五岁轮回的决定,孤儿也是常见的人生现象,芳芳没有特权。
可有一样东西不常见,那就是神魂。
在秦先生诸多的轮回生涯中,这是第一次见到神魂,更不用说拥有他血脉的神魂。但他早就了解神魂,比一般人知道得都多一些。
“三魂七魄承载着悟性、意志、记忆等等这些看不见摸不着却十分重要的东西,你之所以千变万化之后还是慕行秋,我之所以能够轮回十几万年,都是因为拥有魂魄,兽类没有,再强大的异兽也没有。神魂就是多出来的第四魂,它能让拥有者更聪慧、更坚定,可是在寻常的人生中,这点特殊起不了多大作用,只有修行才能发挥出神魂的最大潜力,据我所知,三十多位道统祖师当中,至少有十位拥有神魂,初代三祖皆有神魂,因此才能领悟道法。”
“芳芳也能当祖师,如果……”当着秦先生的面,慕行秋能够平静地提起她的名字,忍不住想,如果芳芳还活着,要当祖师就必须度过情劫,改变的就不只是她的人生,还有他的。
“神魂的产生没有任何规律可言,它是偶然的集大成者,可能出现在最卑微者的体内,终其一生也不会被发现。魔族数量稀少,神魂因此也更少一些,在我立名魔王的时代,魔族已经上万年没出现过神魂了。”
秦先生对芳芳可能的命运不感兴趣,他在意的只是神魂,“芳芳对我来说天赐之物,错过这一次,可能又要再等十几万年,所以我推迟了下一次轮回。”
推迟轮回带来一个严重的问题,随着年岁增长,秦先生的魔性越来越强,这意味着他被道统或魔种发现的可能性也越来越大。
秦先生舍不得丢掉观察神魂的机会,安全的办法只有一个,那就是尽快让芳芳成亲,然后他投胎为芳芳的子女,对普通人类妖族来说,这是一个极度违背天伦的举动,魔魂却不在乎。
“沈家老大是个合适的人选,芳芳的神魂在沈家轻易不会被发现,恶劣的环境还能激发神魂的力量,重生的我有足够的时间观察母亲的变化,再次觉醒之后,这些记忆会成为一份宝贵的财富。”
魔魂不想改变什么,只想观赏一段独特的人生。
慕行秋渐渐看清了秦先生的脉络,开始了解魔魂是一个什么东西了。
“可是我等待的时间太长,长到足以吸引魔种的到来。”
野林镇的魔种是为秦先生而来,但它找不到魔魂的具体下落,于是按照从前的做法,将镇上的居民全部侵袭,然后又来寻找神魂,它大概是将芳芳体内的神魂当成魔魂的一种变化了。
接下来的事情慕行秋都知道,风如晦趁机盗走了神魂,野林镇的十名少年生出了道根,“我们十个人的名字……”
“这是我的错,魔性增强之后,我变得骄傲了,忍不住想留下一点痕迹,好让道统知晓我的存在,记载名字的纸片应该在很久之后才被发觉,那时候我已经轮回数世,不留任何足迹了。”
乱荆山道士风如晦意图盗取神魂,于是托梦给镇上的诸多孩子,希望有人能将芳芳带走,好给她提供下手的机会。秦先生看在眼里,却不能直接出手干涉,于是他想出一个办法,利用风如晦的梦境,推动一群孩子去破坏芳芳的逃亡计划,在选择工具的时候,他很自然地想到了那些名字特殊的孩子。
如果一切正常,沈昊早晚会将芳芳带回家中,不管是出于对慕行秋的嫉妒,还是对家族的愧疚,他最后都会这么做。
结果却与秦先生和风如晦的原计划都不太一样,风如晦成功盗走了神魂,秦先生只能提前“死去”,以躲避道统的注意,相对于研究神魂,他更在意自己的安全。
魔魂躲在虚空与真实之间的“幽明地带”,除了他之外,再没有任何生灵知道这个地方的存在,连道统历代祖师也不知道。为了掩藏行踪,魔魂的轮回通常是随机选择投胎对象,只在极个别的情况下才会主动选择目标。
慕行秋松了口气,心里的一个结终于解开,“这么说,你并没有操纵我的行为。”
“没人操纵你,风如晦也没有,其实沈昊他们也没有受到操纵,那是天性使然,我只不过轻轻推了一下。你见过蚂蚁,想让它们走某条路,只需在合适的位置上放一点蜜糖,根本用不着操控某只蚂蚁的具体行为。”
“慕行秋,你还是有一点与众不同的,如果有可能,我非常愿意经历你的人生,你的执着与坚强,都比别人强上那么一点点,积累至今,才是现在的你。”秦先生难得地奉承了一下慕行秋。
两人已经划到湖中心,湖边华灯初上,又一个热闹的夜晚即将到来。
“你为什么不再进入轮回?”慕行秋问。
“我本来已经做好了准备,可事态发展得太快,当我知道魔种很快就将重返世间之后,轮回就结束了,因为我必须积累一些法力,才能应对重重危机,茫然无知的十几年会让我更加危险。”
魔魂经受不起再一次的重新觉醒,连幽明之地也不那么安全了,他悄悄地积聚法力,可是没有魔种的支持,他无论如何也不可能积聚出强大的法力,必须找到一名保护者。
“只能是你,慕行秋,你有这个实力,也有这个意愿,这不是白白帮忙,我能帮助你提升到修行至高境界,还能让芳芳进入轮回,没错,十几年之后,她还会想起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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