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8章拜新年

  “谁说我不乐意了?我只是抱个怨不行啊?”赵倩倩挺起了胸膛,说得一脸信誓旦旦。

  包小天故意往她哪里瞄了一眼,“那就好,我现在把你送到酒楼那边去,反正你也没有住的地方,暂时窝在哪里吧。”

  偌大的酒楼中,安排一个大活人是没有任何问题。

  “哼!去就去,谁怕谁?”

  “我怎么听着你的语气很冲似的!我没有逼迫你任何意思。来去自如,更没有跟你签订下卖身合同。”

  “就你废话多,走吧,困死我了。”

  就这样,赵倩倩成为了包小天跟周文虎合资的第一个迎宾小姐。包小天却是想不到,因为这个赵倩倩,他日后在仕途之上,又是一番怎么样的机遇在的在等待着他。

  翌日。

  包小天早早的去拜访了夏老,夏老是夏梦的爷爷,当初也是他一手促合了他跟夏梦的婚事。况且,夏老还是一方枭雄人物,包小天为了给他准备的礼物,可是绞尽脑汁想了一天一夜,他也不知道该送什么样的礼物为合适。

  最后,包小天实在是想不出来了,他只能跟郭老爷子讨教。郭老爷子告诉包小天,夏老虽然是握着枪杆出身的,不过他寻常中最大的兴趣爱好便是读读书书,写写字。郭老爷子的一句话顿时让包小天茅塞顿开。

  不如送夏老一套笔墨吧。

  所以包小天备好的礼物便是一套价值不菲的狼毫毛笔。礼物是备好了,可包小天心情又是七上八下的。因为此狼毫价位却是不菲,所以包小天才会心中没个底。万一夏老嫌弃他送的礼物过于贵重了,拒绝了他的话,他又该是如何来收场?

  这个问题,还真是不好说。

  包小天怀着一颗惴惴不安的心,到了军委大院。

  还是李大志把手大门,他见是包小天来了,李大志随时随刻都想把包小天弄到军营去,每次他见到包小天,他心中的这个愿望越发的强烈。

  包小天是个人才,是棵好苗子,到了部队锻炼个两三年,不出师,也能够将他打造成一个精英。

  “大舅子新年快乐。”包小天对着李大志打了一个“厚颜无耻”的招呼。李大志是夏梦的舅舅,按理说来,而包小天又是夏梦的未婚夫,他称呼李大志一声“大舅子”亦是不为过。

  李大志鼻孔哼了一句:“哼!谁是你大舅子?东西可以乱吃,话可是不能说叫。不过,嘿嘿,只要你应承我那个条件,到我的举军营去,管你叫什么大舅子,还是二舅子,随你高兴。”

  唉!

  真是无奈啊!每逢当李大志旧事重提,总是会让包小天倍感头痛,“那个……不叫大舅子,那我叫你李叔吧!夏老他老人家起床了么?”

  李大志眉目一挑,一脸不满的神色,“你小子的根基那么好?为啥不愿意入我的军营呢?做个军人有什么不好?如果你建功了,功绩显赫的话,整个司令,或者上将来当当也是有可能的。年轻人,难道这其中对你一点诱惑都没有吗?正如我们喝军委大院一样,像夏老一样,功勋,还有他的战绩,他的门生,可是不满了各地的重要部门,你说,当你一个人拥有了这些荣誉,人前人后多风光啊。”

  “李大志,你又在胡说八道什么?”

  夏老的出现,对着李大志可是当头一棒,吓得他面色一变,赶紧是对着夏老陪起了笑脸,“嘿嘿!我这不是跟包小天这后生仔说教吗?好让他知道,年轻人就有年轻人该有的沉稳……”

  “行了!你那肚子中的小算盘我还不知道吗?唉,真是没有大舅子的样子。包小天,你随我进来吧。”

  “好的。”

  包小天绕过了李大志,朝着他挤眉弄眼。气得李大志一阵连连跺脚,心中暗暗道了一句:你小子给我等着。

  “坐吧,你手中拿着的是什么东西?”

  来到了客厅上,夏老很随意的样子对着包小天说,只是他的目光给包小天手中拿着的盒子给吸引住了。

  “哦!这是我送给夏老的一份心意。”

  包小天赶紧把盒子递了过去,不过夏老并没有立即接住,而是说道:“你是知道我的秉性,一般别人送的礼物,我不会轻易手下的。至于你嘛,你跟小梦的婚事是我一手撮合的。是个例外。但,如果你送的礼物不合我心,入不了我的眼,我照样还是不会收的。”

  包小天心中则是暗暗一道:老头子的口味跟他的秉性,果然是够独特。

  不过话说回来,像夏老这样的枭雄,他虽然退了下来,可他的影响力还在。可以想象得出,外人对他的巴结,绝对是踏破了门栏。

  “夏老看看便知,至于夏老喜欢以否,都不重要。我做后辈的对您这前辈的心意已经尽到了,即使夏老不收下,我也没有什么损失。”

  “嘿!这话就属于你小子敢跟我说。瞧你说得那么卖力,打开让我看看吧。”

  夏老似乎有了一丝兴趣。

  如此,正中了包小天的心意,他将盒子拧开,露出了里面的狼毫毛笔。包小天在选择时,他选购的是一款古老的,甚至值得研究的唯一款,来自清朝末年的限量版。

  这款狼毫毛笔,是包小天托郭鹏从一个友人购来的。所以放到了现代,绝对是限量版,仅此一家,天下无货。

  即使有产量,也是翻制款。

  “你这毛笔……到底是从何处得来的?”

  夏老毕竟是个识货之人,他一下子从椅子上站了起来,一把拿过了包小天手中的盒子,一手捻起了笔杆,一双眼睛暴瞪了一抹金光,“居然是……清朝末年的光绪年间?这……”

  夏老浑身一震!包小天这这礼,果然是别出心裁啊!迄今,是他收到的唯一最昂贵,也是最有营养的礼物之一,光绪年间的狼毫毛笔。

  绝品啊!对于一个极其爱好书法,读书写字的人而言,夏老他不能不激动,“包小天,你赶快告诉我,这狼毫绝品你是从何处得来的?”

  夏老居然激动成这番模样?不至于吧?不过当初包小天听到郭鹏无意中对他说了一句话,郭鹏说,此狼毫毛笔,它的市场价位不会低于千万。

  当时包小天只是小小惊讶了一下,一只看不起眼的毛笔?真的会价值连城吗?其实包小天是忽略了一点,历史性的问题。

  凡是上古朝代遗留下来的文物,能不珍贵么?而且还是唯一一版限量款。它的价位,自然是水涨船高了。

  “这个……是我之前托郭鹏给我选的,鹏哥也是从他一个友人的手中买卖而来的。”见夏老高兴,包小天如实解释道。

  “哈哈!好好好!你送的这礼物,果真是何我的心意。”

  夏老一边抚摸着笔杆,一边爽朗的哈哈大笑,“你说吧,你当初购买了这狼毫笔,一定是花费了不少钱吧?说个数,我如实给你。”

  “夏老!你说这话真的是见外了。如果夏老执意要给我钱的话,那么不好意思,我只能把此狼毫笔收回来了。礼,我不送了。”

  包小天佯装探出手,要将狼毫笔给夺回来,竟是被夏老一手拍了去,“哼!你敢!既是送出去的礼物,焉有收回之理?我告诉你,你想都别想了。”

  夏老说得一脸认真,包小天立刻展露了一抹得逞笑容,“那……我看这样吧!如果夏老觉得心意过去不的话,您老就给我提上一副字体如何?”

  “好说。你跟我来!”

  夏老兴许正在高兴,他抓着包小天来到了他的书房。包小天是第一次入到夏老的书房。此书房很大,书柜上摆放着形形色色各种各样的书籍,叫人看着烟花老乱,眼睛也不知道该放那里去。

  夏老铺张好了笔墨,对着包小天问道:“说吧,你想让我给你写什么字?”

  包小天想也不想,直接说道:“那就劳烦夏老给我提上‘富贵花开,生意兴隆’吧。”

  “你小子……原来今天是有目的而来的吧?”夏老眉目一扬起,他忽然发现,包小天费了那么大力气,无非就是想要他提字。

  莫非,这小子在经意生意?可难道他忘记了,凡是体制中人,均是不能行商的吗?

  “包小天,你老实告诉我,你要这几个字做何用处?如果你不给我一个合理的理由,这字我不写了。”

  夏老话说得一脸严肃,包小天心中暗叫一声坏,为了不引起夏老的误会,他只能解释说道:“是这样的,我有个朋友的酒楼,过了春节即将要开张了。我这不是想要讨个好彩头,所以就斗胆请夏老给我们提上一副字体,然后装匾起来,无非也是图个吉利。”

  “这样啊?行吧!我给你提,免得你嚼我舌根,说我小家子气什么的。”夏老一展开身子,他那架势颇有大师风范,提手涮涮的在白色的纸张上,龙凤飞舞的几个字体,“富贵花开,生意兴隆”一气呵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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