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夜神从昏迷中醒来时,杨棺棺已经不见了。
伟大的王上去了哪儿,在她昏迷时又对她做了哪些手脚,花夜神已经不是很在意了。
口齿间残留的薄荷清香,很轻松就能让她猜到,她在昏迷中被王上喂食了什么东西。
王上能给她喂什么好东西?
无非是比红粉佳人还要让她痛苦万分的毒药罢了。
她不在乎。
哪怕在下一刻,娇嫩身上忽然长出一层黑毛,花儿般的面孔突地拉长,嘴里有锋利的獠牙呲出来——花夜神也不在乎了。
在她敢对杨棺棺说出“可怜”这两个字后,她就知道她以后的命运,与悲催密切相连了。
“人生除死无大事。”
忽地想到这句至理名言后,花夜神顿觉全身心的放松了下来。
无论死的多么凄惨,无非是变成一具尸体罢了。
死人,是不会惧怕什么轩辕王的。
花夜神不再埋怨这苦逼的命运,甚至都不再怨恨王上。
她一下子想通了,既然不怎么青睐她的老天爷,非得安排她来红尘中走一圈,那么为什么不在悲惨的谢幕之前,好好享受下这俗气,其实也很精彩的人生呢?
像同年龄段那些“春心未泯”的少妇那样,背着爱人和孩子,去夜场里跳舞,喝酒,和看得上眼的男人去酒店,第二天一早后分道扬镳,就当俩人之间什么都没发生过那样。
“也许,那才是真正的人生吧?可惜,我以前的大好青春,都浪费在了工作,爱情上。事到临头才知道,所谓的工作,爱情都是假的。人活一生最真实的,莫过于享受当前了。”
花夜神越想,越觉得是这么个道理。
被她压抑三十年的某些分子,立即欢呼雀跃了起来,极力蛊惑她:“出去,出去!出去浪!”
这个着魔了般的念头,促使她换上最性感的衣服,对镜贴花黄后,披上一件白色风衣,戴上变色大眼镜,挎着小包踩着高跟鞋,走出房间走进电梯又走出大堂,无视那些被她当前样子给惊呆了的人们,钻进她那辆白色的玛莎拉蒂,驶出了停车场。
她觉得,可怕的王上应该在暗中密切注视着她。
但这有什么呢?
“了不起,你现在就把我弄死拉倒。
今夜我不死,那就是我堕落的开始。
反正,也没谁真正关心我。
王上只是把我当牛马来驱使,扶苏满脑子都是该怎么成为新的家主,牧辰她们两个也在威胁我同她们一起反抗恶势力,不然就会把我灭口。
我的上司,我的爱人我的姐妹,没一个是真心关心我的。
所有人,都把我当做了长相性感妖艳的工具.
只会利用我,把我的真情,真心当做垃圾那样,摔在地上再踏上一只脚,狠狠地践踏。
没有谁能站在我的角度上,为我考虑下,看到我其实只想做个幸福小女人的渴望。
没有谁——
也许,曾经有那么一个人吧?
只可惜,他已经死了,再也无法实现当初对我的承诺。
李南方,你还记得你去年离开七星会所时,让人转告于我,说我是你的女人,就该乖乖呆在家里等着你,一切麻烦都由你来解决吗?
你肯定不记得了。
就算记得,那又怎么样?
你已经死了。
都说人死后,才会知道生前那些不知道的事情。
真是这样的话,那么你该知道在荒山野外把你逆推的鬼女人,就是我了啦。
这样也好,你夺走了我的第一次,又被我逆推过,也算是一报还一报,谁也不欠谁的了。
所以你泉下有知,也不要责怪我今晚要放浪了。
我能来凤舞迪厅,也是为了纪念咱们当初的第一次。
你还记得那晚,你是如何粗暴入侵我的吗?
你肯定不知道了。
花奴,也不知道。
你们,都已经死了。
死了。
我还活着。
呵呵。”
看着凤舞迪厅那闪烁的霓虹灯,花夜神痛苦的闭上了眼睛,正式像过去告别。
等她再睁开眼时,所有的悲伤都已经消失了。
回头看了眼。
她有了清晰的直觉,伟大的王上就躲在那边的黑暗里,眼神森冷的注视着她。
“你敢随我一起来吗?”
媚媚的笑了一个后,花夜神背着小包,就像高傲的女王那样,迈步走向了凤舞迪厅。
她刚走进来,就成功吸引了所有牲口目光的花夜神,坐在吧台上边,抬手冲盯着她流口水的调酒师,啪哒打了个响指,摘下变色镜对他眯下左眼,娇声说道:“帅哥,给推荐一款最适合我的酒。”
说这些时,从小包里拿出一沓钞票,轻轻拍在了吧台上。
长相性感妖艳,气质高贵逼人,又是个视金钱如粪土的超级小富婆,这样的美女谁不喜欢?
谁不喜欢,就给我滚出凤舞酒吧!
“好、好的。美女,就、就要今夜不回家,好不好?”
调酒师终于意识到当着美女的面流哈喇子,会有损他的帅哥形象了,毕竟左耳上的耳坠,和新发型都是今天刚搞出来的,就指望这些来勾搭美女呢。
“今夜不回家?好呀,我喜欢。”
花夜神柔柔地笑了下,微微歪着下巴,小嘴半张着轻咬住了右手食指:“帅哥,今晚你回家吗?”
以前,花夜神特这种身为男人,却戴着耳坠,留着稀奇古怪发型的年轻人特别不顺眼。
但今晚,她觉得她以前那些观念可能错了。
她看着不顺眼的所有东西,才是真正的生活。
既然已经决定要在临死前,享受下真正的生活了,那么就必须改变观念,接受这些以前为她所不齿的东西。
女人,一旦决定要出轨后,其思想转变的速度,是相当可怕的。
“我,我不回家。不回家。”
调酒师的小脸,因为花夜神这句话猛地涨红,调酒的动作都变形了,有酒水洒了出来。
“别紧张,小兄弟,你能做好的。”
花夜神伸出右手,放在了调酒师的手腕处。
那么长的手指,好像春葱那样的白,只想让调酒师捧起来,一口吃掉。
不过就在他即将扔掉手里的东西,不管不顾的抓住那只手时,却感觉的无数道森冷的目光,好像利箭那样嗖嗖地激射而来。
真要是利箭,调酒师肯定会万箭纂心了。
这种特真实的感觉,让调酒师猛地明白了一个道理。
无论他穿的有多潮,打扮的有多时尚,在成功者眼里都是个狗屁般的存在。
如果他敢接纳眼前美女的邀请,今晚不回家——他的尸体,明天早上极有可能会出现在阴沟里。
真正有本事的人,从来不弄这些噱头。
就像真正的美女,从来不屑多看一眼这些很潮的男人。
心中的火焰被万千利箭射灭后,调酒师的动作恢复了正常。
他不敢用无畏的目光,瞪回去。
因为他很清楚,这些仿似利箭般射向他的凶狠眼神里,就有梦哥的。
梦哥大名张梦,多文雅,多浪漫的名字啊。
可只要认识梦哥的人,就会明白一个道理:“好听的名字,从来都不代表着它的主人就是个好人。”
“对不起,女士。我忽然想起女朋友今晚要过来,我必须回家。”
调酒师把调好的酒水,轻轻推在了花夜神的面前。
“祝你们今晚愉快。”
花夜神当然能看出调酒师为毛改口,很有礼貌的点头微笑着祝福后,反手脱下了白色风衣,递了过去:“那,请你帮我保管一下衣服,总没问题吧?”
“好,好,好的!”
调酒师伸手接衣服时,鼻血终于流了下来。
他的心在怒吼:“我为什么不是梦哥那样的大人物!?”
如果他是梦哥那样的大人物,那么就不用在意任何人愤怒的目光,今晚可以拥着这个用“极品”二字都无法形容的少妇入眠。
花夜神白色风衣下,是一身黑色的——的什么?
调酒师以前可能也见到过穿着内衣跑来迪厅寻欢作乐的女人,各种各样的款式,蕾丝。
但从没有哪个女人,能让眼前这少妇这般,让他只想抄起刀子,把满迪厅的人全部灭口,独霸她!
花夜神所穿的内衣,不是那种方便男人欣赏美景的低胸款式,相反还很“保守”。
领子是一圈小白花的蕾丝立领,一直到下巴处。
其实,有时候保守才是最大的诱惑。
盖因这款内衣是近乎于半透明的——若隐若现,从来都是美的最高境界。
黑色的,薄薄的衣料,紧紧裹着少妇那熟透了的娇躯,下面却是一条垂膝的黑裙。
调酒师的鼻血滴落在胸前时,他猛地想到,他该认识这种内衣。
那是在网上看到的,是由国外某内衣时装设计大师,专为增添女性在闺房乐趣所设计的。
这身看似浑然一体的衣服,其实有三个地方是有拉链的。
分别处于左右胸前,与黑裙下。
男人只需拉开这三个地方,就能做他最喜欢做的事了。
九万九千九百九十九。
本国货币。
调酒师没有看错,花夜神所穿的这件黑衣,就是他在网上所看到的。
还有个很好听的名字——黑夜精灵。
男人永远无法明白,时装对女人的魅力怎么就那么大。
她们在看中一件衣服后,就像男人看到某美女后,从此念念不忘。
哪怕,就像花夜神这样买来后不穿,只挂在衣柜里也是好的。
“谢谢。”
花夜神没有嘲笑调酒师因看到她的性感,就流鼻血的没品行为,而是喝完那杯今夜不回家后,轻轻点头道谢后,迈步走下了高脚椅,好像女王那样微微昂起下巴,傲然看向了舞池。
“醉把排位十连跪,队友,他不相随!我只求坑货别来黑。小乔,你虐暴君!鲁班,去追赵云!我,冲锋陷阵——”
当花夜神走进舞池内后,高台上的喊麦歌手,忽然疯了似的狂吼起来。
随着这首经典喊麦的炸响,整个迪厅的气氛,瞬间就火爆到了从没有过的高度。
舞池内所有的男人,都着魔了那样,高举着胳膊围向他们的性感女王——
灯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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