鸟爷是一位枭雄人物,大本营位于顺化,但在南越各地都有着不少产业。
平时,人们畏惧鸟爷的威名,不敢觊觎那些生意和产业,可如今鸟爷死了,那些人就又活跃起来了。
庄恕本是鸟爷培养的一名死士,但有道是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
为人效力多年,庄恕开始想着翻身为主。
于是便趁着这个机会,大张旗鼓地收编着鸟爷留下的那些生意和产业。
人们摸不准庄恕的来路,因为看他时不时的便与A大队一起行动,以为双方亲厚,而鸟爷是A大队弄死的,一些比较聪明的,便没敢在这大蛋糕上咬一口,可那些野心比较大的,却是想从这里分上一杯羹。
庄恕单枪匹马,扫了一个小帮派的窝点,这为他竖立起赫赫威名,同时也成为南越的后起之秀……
两日后,杜雅笙决定和慕容城一起回京,她看着庄恕道:“我们要回国了,南越这里,剩下的事情就全靠你了。”
庄恕仍是那副冷媚的模样,但身上无形中多了一股沉稳及上位者的气质。
“鸟爷死了,虽然有点遗憾没能亲眼目睹他身死的经过,但我庄家大仇得报,我到底是欠了你们的人情。”
杜雅笙痞痞地笑着,“所以呢?之前我就提议,要收你当小弟,可你一直没给我答复,不过现在嘛,你的身份已今非昔比,只等再过一阵子,这南越的局势稳定下来,你便是道上的庄爷了,而凭那样的身份,估计也不稀罕当我的小弟了。”
庄恕一笑:“我不仅要谢你帮我报仇的恩情,更要谢你的不杀之恩,那日在山洞,你曾说过,你缺人手,所以才想让我为你效力。可我这个人,人生的前二十多年一直作为鸟爷手中的一把刀,为他杀敌而活着。但如今,我尝到了自由,不想再束缚自己。”
杜雅笙闻言,心中便有些失望,但话锋一转,庄恕再次开口:“你在京城,我在南越,但我欠了你两次,这次如果不是A大队,单凭我自己,估计奈何不了鸟爷那家伙。所以,日后不论你我二人身在何地,只要你有需要,我一定倾力相助。”
杜雅笙噘了下嘴巴,“大概是我太得寸进尺了,谁叫你长得这么好看呢?收一个人间尤物做小弟,想想都是一件倍有面子的事情。”
庄恕忍俊不禁,而两人身后,慕容城忽的一声重咳。
杜雅笙尴尬的咧了一下嘴,偷偷摸摸的瞄了慕容城一眼,见慕容城正板着脸,很是不赞同的看着自己这边。
她扮了个鬼脸,心想这男人真是小心眼,她不就是开个玩笑而已,居然还当真了,瞧那一身的酸气,都快呛死人了。
“行了,就这样吧,我走了,你一个人在南越,万事小心,多加珍重。”
庄恕点了一下头,旋即目送杜雅笙和慕容城上车,当车子开走时,他心中的那份寂寥,极深极深……
然而只要一想到,慕容城因为误认杜雅笙身死而举枪自决的那一幕,庄恕的心中便有一种深深的挫败和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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