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来自华生的叙述)
自从我到阿富汗当军医负伤而归回国疗伤后,一切都变了。生活变得如此平静,就像是早已计划好的一样,我打算出院搬到别处住。我曾考虑搬到南海岸去住,因为有人提出海风有益我疗伤,不过如果不是形势有些严酷,使我不得不打消这个念头。可是,在伦敦租一间便宜的房子,这条建议似乎更值得考虑。可并不顺利,正当我打算搬到别处时,亨利斯坦弗的到来,使我的生活彻底改变了。我跟他其实并不熟,他只是我以前的一个助手。
我曾在《血字的研究》提到过这件事,亨利斯坦弗建议我同别人合租一个住房,他介绍了一个人——夏洛克福尔摩斯,一听这个名字就能感觉到很震撼。我们第一次见面时,我感到很别扭,因为他好像对我非常了解,这使我感到很困惑。起初,我只是怀疑这是一个小把戏,我认为他早就调查过了,所以能把我的经历都说得那么清楚。后来,我发现我错了,他的每一个结论都是有依据在支持着他的,他能把推理运用得如此之好,这让我非常佩服。当然,第一次的见面也是值得纪念的,这也似乎正预示着后面发生的一切。
这就是我人生的重要转折点。我在文学方面从来没有什么抱负。说真的,我只是尽我所能把每一次案件该说的都写上去。我每次记录完,都会先给福尔摩斯看,他总是坚信我夸大了他那超乎常人的才华以及他卓越大脑的非凡智慧。我每次都会把推理的结论放在最后,福尔摩斯并不满意,他总是发誓说他一开始就推理出来了案情。
在文学这一块,我从不敢夸耀自己的描写能力有多么的生动,但我可以极其负责地说,我的文字表达了它们所表达的意思,就算是换了福尔摩斯本人也不可能做得比我更好。确实,福尔摩斯也承认了这点,就拿哥德弗莱埃姆斯沃斯的那桩奇案来说,这个后来被福尔摩斯改名成《皮肤变白的军人》,其实我认为这个题目是由缺陷的,“变白”用来形容一颗放久了的果仁更为合适。
我也曾说过,我在文学方面的努力也取得了一定的认同。对我来说,最有价值的不是通过写各种各样的案子来获得一系列在文学上的承认,而是同这个侦探界里的伟人共同享受这份长久不衰的友谊。
我原以为他那天才的大脑无所不知。但我很快发现,他这天才般的大脑也存有缺陷,他对文学、哲学、天文学、政治学这一类似乎并不了解,我也曾记叙过,他只是想让自己的大脑装满对自己有帮助的东西,他不想让那些没用的东西填挤到他那“推理机器”里。
言归正传,我为何要再次提起笔来记录这件如同幻想般的美好往事呢?第一,就当为我即将写的特别一案作个开头吧。第二,我也是为了纪念这些不一样的时刻。再如我就如同一个珍惜邮票的收藏家,知道自己还有几张珍品没有到手,因而总会对自己的藏品并不满意。我无法克制住自己,因为我必须把它们记录下来。
我想我在自己的顾虑上浪费了太多的精力。我早就应该打开贝克街221B的大门,走进那个许多神奇案件开始侦破的房间。我看见了窗户后面的灯光和那十七级台阶正在召唤街上的我。它们看上去那么遥远,我已经多久没有去过那里了。这是我第二次离去贝克街并再次回归,这种心情光读文字是远远体会不到的。是的。我看见了他,手里拿着烟斗。他转向我,脸上露出笑意:“好戏开场了。”
【在阅读模式下不能自动加载下一页,请<退出阅读模式>后点击下一页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