醒来时,我把桌上那杯咖啡匆匆喝完,正准备离开,却发觉已是正午,便打算吃过午饭再回去。
我低头看着桌上放好的菜谱,一边叫着服务员,一边选着食物。
服务员站在我的身旁,我低着头看着菜谱点了几个简单的食物,现在我的心思全然不在点几个食物上。
迟迟不见服务员有丝毫的反应,我也感到愈加烦闷,抬起头向服务员看去。
一位身穿黑色的晚礼服,头戴高礼帽,身高6英尺,但身体十分瘦削。
他细长的鹰钩鼻上方镶嵌着一对蓝色的眼睛显得格外特别,下颚方正而突出,可以看出他是一个十分有毅力的人。
等等,我又仔细地看了一遍,惊叹道:“福尔摩斯。”
他笑着说:“我这么容易就被认出来了?”
“当然,但你怎么会在这里出现?”
“这个等会再跟你解释,”福尔摩斯说道,“还记得我交给你的任务?”
“对了,我基本知道凶手是谁了,”我自信地说道,”正是波特·多洛雷斯管家。”
我的朋友说:“噢,挺有意思,你是怎么知道的?”
“首先,我在案发现场的地板上发现了被害者用指甲刻的”PO”,正是管家名字(Porter·Dolores)里的开头字母。“我继续说道,”而且自从昨天晚上碰到管家后,我就遇到许多不同寻常的事情。”
我的朋友听完后,说道:“现在就动身去案发现场,或许又会找到一些新的线索。”
我点点头表示同意,出了门,雾已散去,迎来的是前所未有的阳光。
距离不是很远,因此很快到达。
有几个早到的警察还留在现场,见到我们到来,便将这里先交给我们,去干别的事。
“华生,你说的那个痕迹在哪?”福尔摩斯问道。
“在那,”我指着沙发附近的一块地板并说道,“我还没告诉其他的人。”
“的确,这里有一个不是特别明显,但可以看清楚的痕迹,”福尔摩斯弯着腰,拿着手中的放大镜仔细地观察现场,不一会儿,他有说道:“你只发现了这个线索?”
“还有别的,不过现在受害者已经不在现场了。”
我继续说道:“我来的时候看见他的脖子很红,也有点肿,凶手或许是用绳子将受害者杀害的。”
我的朋友提出疑问:“但是绳子在哪呢?”
“我不清楚,我来的时候他们也没告诉我。”
“我的老兄啊,你怎么就能这么轻易地断定凶手用绳子呢?”我的朋友笑道,“另外,贝雷萨姆爵士的尸体现在在哪里?”
“他们应该是今早抬走的,等他们回来再问问吧。”
我的同伴回过头,看着我说:“你真的认真检查了整个案发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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